苗栗南庄鹿場特定水保區解編 可有條件開發
国土计划法实施在即,农业部最近公告画出苗栗县南庄乡鹿场部落崩塌地特定水土保持区118公顷,土地从原先禁止开发,松绑因地制宜申请容许使用,族人走告「终于等到解编了」。
南庄乡鹿场部落崩塌地特定水土保持区2011年画入特定水保区,面积多达158公顷,但农业部最近公告废止风美段235笔土地为水保范围,面积缩减至40公顷,变更后的水保管理机关仍为苗栗县政府。
「赞!终于等到解编。」苗栗县议员杨文昌说,特定水保区依法禁止任何开发,严重影响部落民众权益,经政府部门10多年来水土整治,除了鹿场溪沿岸坡度较陡的地方,地质趋于稳定,大部分解编画出特定水保区,可望减缓对部落各项产业发展的限缩,如可申请合法经营露营场等。
鹿场特定水保区今年第2次通检,苗栗县原住民族及族群发展处参与提案、现勘、委员会审查等过程;原民处指出,土地原本禁止开发,将来可以就个案申请容许使用,土地利用限制松绑。
工商发展处表示,鹿场虽大部分画出特定水保区,因仍属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区,国土功能分区草案划设为国土保育地区第一类,环保局目前正在检讨水源水质保护区范围,依据草案原依区域计划法编定的可建筑用地及农业用地,仍得允许从事原容许使用项目及使用强度,后续如有因地制宜需求,可透过南庄乡村地区整体规画案规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