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环保局 公布新空污排放标准

苗栗县13日空气品质恶劣远山都被雾霾遮蔽不清。(谢明俊摄)

苗栗县政府环保局公布新修订空污有害标准,并从今年7月1日起适用新污染源。(谢明俊摄)

近日因气场环境影响造成苗栗地区空污情况严重,整个县内都笼罩在空污霾雾中,苗栗县环保局特别公布环保署新修订的「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先纳管22项物种,包括8项重金属及14项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道周界标准,并自今年7月1日起适用新标准,呼吁厂商及早因应

环保署为保护民众健康及强化有害空气污染物管制与推动排放减量工作,于今年2月26日订定发布「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先纳管22项物种,订定包括8项重金属及14项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管道及周界标准,其中新设污染源将从7月1日起直接适用较严标准。

苗栗县政府环保局长陈华盛表示,环保署新公告的有害标准,是因应107年空气污染防制法新增规定,总共有22种有毒物质列管,包含二氯乙烷丁二烯乙苯二氯甲烷甲苯甲醛、苯、汞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氯乙烯等物质等有害空气污染物,订定排放管道及周界标准,推动全国工厂有害空气污染物减量工作。

考量工厂因应及防制设备改善时间,因就部分空气污染物分阶段订定不同施行日期,其中新设污染源将一从今年7月1日起直接适用较严标准,而既存污染源采两阶段加严,从今年7月1日适用第1阶段标准,112年7月1日适用第二阶段标准。

环保局呼吁,针对未能符合有害标准附表第2阶段所列较严格排放标准值的既存污染源,可在111年7月1日前提出风险管理计划并经地方环保机关核定后,给予2年以内改善期程符合规定

另针对既存污染源提出风险管理计划可符合优于第2阶段标准,考量其制程需汰换、增设污染防制设备或制程调整施工期间未能符合第2阶段标准,至114年7月1日前可适用第1阶段标准。后续环保署将建立风险管理计划撰写及审查等执行方式,并提供咨询窗口以协助业者撰写风险管理计划,亦将强化健康风险评估专责人员训练制度培训人才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