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救护车非执勤却超速 避罚单偷改救护时间表被逮
中市1辆救护车在非值勤行车超速,谢姓救护车助手为避吃罚单,变造救护时间表被查获起诉。(资料照片)
中市1辆民间救护车去年6月间凌晨完成送医任务后,车行经中清路与五义街口时车速达82公里,谢姓救护车助手担心被测速器拍到超速,恐吃罚单,竟变造救护纪录表,更改病患送抵医院时间,往后延「10分钟」呈报;公司接到超速罚单,向台中市交通裁决处申诉,经警方调路口监视器画面发现有异,台中地检署依伪造文书罪嫌将谢男起诉。
马姓救护车司机与22岁谢姓救护车助手,去年6月21日凌晨开民间救护车送病患到医院,完成载送任务后,返程行经中市中清路与五义街口时,车速82公里已超速,谢男担心遭路口侦测机器拍到,竟变造救护纪录表,将送达医院时间从零时「1时26分」改为「1时36分」后,交由公司呈报出勤。
当时,谢姓员警在路口执勤发现该救护车超速而举发,救护车公司在接到交通罚单后,以救护车超速是因值勤,向台中市交通裁决处提出申诉,裁决所函询警方调查。
警方调取医院留存纪录进行比对,调阅监视器画面也发现该救护车被测速器拍到的车行方向,与救护车送医方向并不符合。
此外,检警发现该救护车遭侦测器拍到后,直行到下个路口即回转,再原路行驶一趟,行经到测速器前,明显减速查探,而认定并非执行救护任务。
谢男辩称,当时是在通报时间外的载送氧气瓶等救护勤务工作。检察官认定,不能以此合理化涂改已登载救护纪录表,导致救护单位、医院及警方认定混淆而歧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