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跨派系连署 村里长事务补助费每月4万5千元调高至5万元

民进党跨派系连署,村里长事务补助费每月4万5千元调高至5万元。 (本报系资料照片)

民进党跨派系连署,村里长事务补助费每月4万5千元调高至5万元。(摘自罗致政脸书)

民进党跨派系连署,村里长无给职,事务补助费21年未调整,修正「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将21年未调整的事务补助费,由每月4万5千元调高至5万元,希望给予村里长更足够的资源。

民进党跨党派立委陈明文、刘櫂豪、苏治芬、庄瑞雄、立法委员 江永昌、蔡易余 、王美惠、吴玉琴、邱泰源、管碧玲 、苏震清、何欣纯、林楚茵、林俊宪、范云 、杨曜、许智杰、陈秀宝连署,修正「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

连署指出,村里长辖下常有成千上百户的居民,平常要兼顾的工作繁多,包含民政、卫政、警政、社政等各类事务,这两年更因为疫情忙得不可开交。

连署指出,村里长是广义的「公务员」,但却是无给职,每月仅有的4万5千元事务补助费,对他们来说普遍入不敷出,经常必须自掏腰包。

连署指出,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自2000年法律明定4万5千元以来,整整21年从未调整过。反观台湾21年来,物价指数上涨、经济持续发展,人均GDP更是从1万4980美元成长至2万8371美元,加上社会环境变迁,民众对村里长提供服务的要求也更多元,工作内容大幅增加。

连署指出,村里长是当前推动社会安全网的重要角色,举凡弱势关怀、老人照护、共餐服务、社区治安、环保志工、巡守队等,在台湾经济成长亮眼、财政收支表现优异的情况下,政府也应该体恤这群最忙碌的「公务员」。

连署表示,为了让村、里长在执行里政工作上有足够经费,致政跟多位立委特别针对「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提出修正法案,调整事务补助费至五万元,今天提案已经正式一读交付委员会审查,希望在未来能争取大家的支持,让村里长在推动各项工作时不再捉襟见肘,更多的资源,更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