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控包庇赖清德违建不实申报 监察院回应了

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候选人今日率众到监察院,抗议监察院包庇民进党总统候选人赖清德的老家不实申报。监察院回应,未登记建物是否是违建或有无税籍非本院职权,但对有无财产故意申报不实,一向会依法处理。(蔡雯如摄)

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候选人今日率众到监察院,抗议监察院包庇民进党总统候选人赖清德的老家不实申报。对于赖财产是否申报不实,监察院回应,未登记建物是否是违建或有无税籍非本院职权,但对有无财产故意申报不实,一向会依法处理。

监察院表示,监察院是一个独立行使职权的宪政机关,非选举造势的场所,希望各界尊重监察院职权,今日群众抗议递出的检举函已派出代表接收,依监察院陈情程序办理。

监察院指出,依据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公职人员应申报之财产如下:不动产、船舶、汽车及航空器。二、一定金额以上之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珠宝、古董、字画及其他具有相当价值之财产。三、一定金额以上之债权、债务及对各种事业之投资」,另有规定所称不动产,指具所有权状或税籍资料土地及建物。

另外,法务部发布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表填表说明也指出,「不动产」指具所有权状或税籍资料之土地及建物,有税籍资料的未登记建物于申报时应填写其门牌号码或税籍号码。

监察院表示,未登记建物是否为违建或有无税籍并非监察院职权,应由相关主管机关处理,但对财产申报有无故意申报不实的检举案件,监察院一向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