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四川社保卡“一卡通”升级!可享受交通出行、旅游观光等服务

《条例》共24条,包括政府及部门职责、社会保障卡定位、一卡通应用场景、安全保障、川渝协同、宣传监督等内容。

《条例》中的第十条、第十一条,总结提炼川渝两地实践经验,进一步拓展社会保障卡在资金发放、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的应用,明确持卡人持社会保障卡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挂号、就医、购药、医保费用结算等医疗健康与医疗保障业务,享受公共图书馆入馆借阅和公共博物馆、科技馆入馆参观等便利服务。

《条例》第十七条,结合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运行实际,回应社会关切,明确规定四川省加强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作协作,推动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医保费用结算、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领域实现跨省通用。第十八条则明确与重庆市建立川渝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协同工作机制,共同研究相关重大事项,完善各领域配套措施,统一应用场景,促进跨区域业务协同,实现社会保障卡互认互通。

在会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晓东介绍,《条例》的制定出台,标志着四川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接下来将加快制定配套措施、不断丰富应用场景、着力强化支撑能力、扎实抓好学习宣传。“重点推进在财政、人社、交通、旅游、文化、医疗、政务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示范性带动性的典型应用场景。”

截至2024年10月底,四川全省社保卡持有人数达到了9162万,基本实现了人手一卡,电子社保卡领用人数达到6236万人。

在社保卡应用方面,在全国率先实现惠民惠农补贴资金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发放,惠及群众3906万人。实现在全省人社95项业务的“一卡通办”、145个公共图书馆“一卡通阅”、5.8万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一卡通刷”,省内359家医疗机构实现了社保卡“就诊卡”功能。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二级巡视员蒲永高介绍,“作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立法项目,《条例》注重从协同工作机制上加强设计。法规总共24条,其中10条对开展‘一卡通用’‘跨省通用’的服务管理职责、应用事项清单管理、安全防护、应用平台对接、宣传推广、监督投诉渠道等作出具体规定,解决‘如何通’‘怎么通’‘不通找谁’的问题,目的是让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真正通起来。”

红星新闻记者 颜雪

编辑 于曼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