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医拥台中91房 遭补税212万

官员表示,该医生原本收到国税局辅导函后自动补缴2016~2019近四年所得税约10万元,约等于44万元租金,但其中2018、2019还没有租金收入,明显不符常理。

经过国税局实地访查,果然发现该医生名下房屋近年多为满租,明显短漏报租金,后来国税局又找该医生「喝咖啡」,要求说明短漏报情况,最后才补缴202万元税款,合计补税212万元。

因应立院决议,各国税局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启动「个人间房屋租赁所得专案查核作业计划」专案查核,首波针对持有非自住房屋十户以上者(已排除地下室、共同持有)囤房大户,由税局发出辅导函,要求各包租公补报租赁所得或说明。

依所得税法规定,个人租赁所得若无法逐项列举,可适用财政部各年度费用标准,以43%为必要费用,剩下57%才要课税,再依个人综所税率计算税负。

以该位中部名医来说,因诊所收入偏高,每年所得多半约300万元以上,加上租金收入每年约230万元,以57%计算课税范围即132万元,再依综所税率40%计税,每年租金部分的综所税约53万元,四年即为212万元。

根据中区国税局统计,目前已经辅导226位囤房大户合计补缴1,427万元税款。其中有224位为主动补报,国税局也依照实质租赁状况斟酌补税。但是剩下2位对国税局辅导函「已读不回」,税局依照查核资料认定漏报四年租金约300多万元,最后补税37万元并且裁处14万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