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哥一夫多妻制 允许却不普遍

裟婆撒哈拉(时报出版)

最后附带一提,众所周知穆斯林可合法迎娶四个妻子,在奉行伊斯兰教法(charia)的摩洛哥亦然。

不知何时开始,网路上流传着一则「公主与王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生活」的浪漫童话,诉说着摩洛哥国王穆罕默德六世为了迎娶一位美丽与智慧兼具的平民女子,废除了百年来的一夫多妻制,宣誓一生只爱她一人,该女子如何颠覆了传统,堪称「让一个王朝屏除三宫六院的伟大女性」。

王室内部种种,外人无从得知,然而第一个废除一夫多妻制的阿拉伯国家是突尼西亚,从一九五六年开始实施一夫一妻制。与之相反,一夫多妻在摩洛哥至今依旧合法。

虽然对一场传统婚姻来说,亲族的认同与接纳远重于前往政府机关登记,但若要理解摩洛哥婚姻制度,得从「Moudawana家庭法」说起。

「Moudawana家庭法」乃个人地位法。一九五六年摩洛哥独立之前,摩洛哥王室向来以相对开明、开放,甚至是西方化的形象出现在世人面前。一九四七年,穆罕默德五世的长女公开露面时,头上便未包裹头巾,尔后穆罕默德五世的两个儿子与四个女儿更是经常陪伴他出席各种公开活动。

独立前,摩洛哥普遍奉行伊斯兰教法学(Fiqh),一九五六年取得独立后,穆罕默德五世于一九五八年召集一群优秀的法学家与伊斯兰学家共同拟订了个人地位法(即初版Moudawana),在当时算是先进的法律。在玛利基法学派支持下,该法将近四十年无任何更动。

进入七○年代,已有呼吁修法的声音,却迟至一九九三年哈珊二世治下才终于进行首次修改。二○○四年是摩洛哥女性地位法律大跃进的一年,即便周遭保守势力反对,在新任国王穆罕默德六世同意下,议会一致通过新版Moudawana家庭法并施行至今,对女性地位更有保障,也对一夫多妻有了更多限制。

在法律与宗教双重规范下,男性并非可以不受规范地娶两个以上的妻子。

摩洛哥已婚男性若有意合法迎娶第二个妻子,必须正式向法院提出书面声明,申请前提是原配妻子无法履行婚姻义务或同意丈夫娶第二个妻子,且申请人有能力同时承担两个家庭的经济和情感等责任。书面声明中,申请人必须解释为何想迎娶第二个妻子,并说明将如何确保自己未来能够平等对待两个家庭的妻儿。若获得法院许可,申请人才能合法迎娶第二个妻子。

虽然伊斯兰同意一夫多妻,《古兰经》也说:「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对待孤儿,那末,你们可以择娶你们爱悦的女人,各娶两妻、三妻、四妻;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们,那末,你们只可以各娶一妻,或以你们的女奴为满足。这是更近于公平的。」(4:3)

然而最困难的,恰恰是男性难以全然公平公正对待两个以上的妻子与其子女,并提供足够的生活所需。致力于提升摩洛哥女权的社运人士希望将婚姻限定在一夫一妻,让性别更加平等,但目前一夫多妻制毫无废除迹象,二○○七年一份正式民意调查中,甚至仍然获得高达四十四%摩洛哥人支持。

事实上,摩洛哥国内有九十九%人口信奉伊斯兰,看似多数人皆能接受一夫多妻制,娶两个以上妻子的摩洛哥男性却远不如想像中普遍,每年约有上千人申请,获得正式许可者不到千人。一夫多妻婚姻亦明显逐年下降,一九九二年约五.一%的女性身处一夫多妻婚姻,二○一八年已降至一.八%。此外,女性平均结婚年龄愈来愈晚,进入适婚年龄的未婚女性比例逐年增加,离婚率亦逐年增高,离婚与再婚比想像中普遍。

另一方面,若询问摩洛哥女性是否接受丈夫娶第二个老婆,受访者未必会点头,即便同意也可能是迫于无奈,尤其是受过教育的年轻女性,多半无法接受丈夫迎娶第二个妻子进门。

有些女性看似与丈夫其他妻子相安和乐地共同生活,实际相处情况则难为外人所知。有些女性是在丈夫已有另一段婚姻后才被告知,被迫接受,有些是丈夫拥有另一个家庭后,便全然消失在元配与其子女的生活里,真如伊斯兰理想中「公平公正善待每一个妻子并照顾其子女」者,少之又少。

看似对一夫多妻制的高支持度,与其说是深思熟虑后的结果,不如说是当这件事并未降临自己身上,多数人是不经思考地服膺在传统与宗教之下。近年摩洛哥公民社会开始有修正Moudawana家庭法的声音。(二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