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整叠没中彩券缠住老板 偷50张刮刮乐拚手气下场衰

程男偷走彩券摊50张刮刮乐,法官依窃盗罪判刑4月。(本报资料照片)

程男去年拿1叠没中奖的刮刮乐,到彩券摊「唬弄」要兑奖,趁老板忙于对奖时,偷走半本共50张、总价1万元的刮刮乐逃逸,经老板报案,警循线搜索程住处查获。他辩称,只对中2300元,愿赔1万元和解,但仅赔7000元就没下文,法官依窃盗罪判4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中市程男曾4度因窃盗案遭判决确定,并在2021年10月服刑完毕,他2022年12月13日中午故意拿1叠没中奖的刮刮乐彩券,到张姓老板的彩券摊兑奖,利用张忙着对奖,分散他的注意力,趁机偷走半本共刮刮乐,逃离现场。

张向警方报案指称,他忙着对奖时,突然发现程跑掉察觉有异,检视才发现摆放摊位上的半本刮刮乐不见了,被偷的刮刮乐共有50张、每张卖200元,总价1万元。警方调阅监视影像循线追查,1周后搜索程的住处,查扣到79张刮刮乐等证物。

程到案辩称,他只偷50张,其他是花钱买的,并强调,偷50张刮刮乐拚手气,但对奖只中2300元,他已花用剩200元。检方侦结,依抢夺罪将他起诉。

法院审理时,程当庭与彩券摊老板和解表示,愿意赔偿1万元,却仅赔偿7000元,就没下文。

法官认为,程是称趁人不备,以和平秘密的方式窃取刮刮乐彩券,不符趁人不备、不及抗拒,公然掠取财物的抢夺罪要件,认定犯行为窃盗罪,审酌他有偷窃彩券行前科,所受科刑处分不足以警惕,依累犯规定加重其刑,依窃盗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