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指导听障学妹 手指舞动跳进学妹大腿深处「弹琴」

嘉义一名男大生指导听障学妹课业,竟将手指舞动跳进学妹大腿深处弹琴」,遭告性骚扰。(中时资料库)

嘉义一名成绩优异的男大生,因平时表现良好,受学校聘请担任特约教师,指导一名患有听障的学妹课业,在校内辅导中心教室内指导课业时,右手以「弹琴方式」,多次不断在学妹大腿深处以及胸部弹奏」甚至揉捏,学内不堪其扰向校方反映,嘉义地院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男大生4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

根据判决书记载,男大生为女方就读的某大学同系学长,本身为因具有轻度听障之特教生,跟课较为困难,校方相当贴贴心,以特教费用,安排同系成绩较为优秀之男大声,与学内私下约定授课。

但男大生却对学妹心怀不轨,于民国109年12月4日、12月16日、12月23,连续在学校辅导中心资源教室,利用教学之便,以手指「弹钢琴」方式,用手指碰触左大腿内侧。

但学妹深觉不安,却不敢说出实情,男大生见学妹未积极反抗,却变本加厉,再次上课时,又将将右手猛摸左大腿靠近左大腿靠近鼠蹊部之内侧位置,甚至揉捏鼠蹊部的位置。

接着又用右手接触学内之部,还穿过学妹左手腋下,操控键盘滑鼠籍机碰触学妹左胸部等身体隐私处。学妹最后不堪其扰,鼓起勇气向辅导教师反应,并协助学妹提告。

嘉义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大生为满足一己私欲,趁学妹不及抗拒之际,竟为趁机犯行,欠缺对他人身体自主权之尊重,造成学妹心理不安全感阴影,事后还坚持否认犯行,也尚未与学妹达成和解,赔偿告诉人之损失,因此判刑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