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公园脱裤「忘情口爱」 活春宫画面疯传!
▲香港采颐花园近日传出活春宫事件。(图/翻摄自连登讨论区)
记者曾羿翔/综合报导
离谱行径!香港采颐花园近日传出活春宫事件,一对男女在光天化日之下,当众脱裤口爱。现场照片在讨论区疯传,引起大批网友热议。根据香港当地法规,在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情况下,猥亵暴露其身体任何部份,即属犯罪可处第一级罚款2000元(约新台币8,310元)。
根据《香港01》报导,事发地点位在九龙新蒲岗采颐花园社区的公园内,从画面中可以看见站着的男子裤子已经脱下,臀部清晰可见,前方的女子则坐在公园椅子上,头部位置正对男方下体,疑似公然做出不雅行径。
照片在讨论区传开来后,掀起许多网友留言,直批这对男女行径太夸张且伤风败俗,「在这个位置太明显了吧」、「也太明目张胆」、「超级夸张」。也有人开玩笑指出,「被蛇咬要把毒吸出来啦」、「只是检查前列腺而已」、「居住空间不足,要在公园换裤子」。
事实上,根据香港当地《刑事罪行条例》第148条「在公众地方的猥亵行为」,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辩解,在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情况下,猥亵暴露其身体任何部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一级罚款2000元(约新台币8,310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