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2024年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分配生计划下达

南阳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分配生计划的通知

按照《南阳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宛教基二〔2024〕25号)和《南阳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宛教〔2024〕82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心城区高中的招生范围,经研究,特下达2024年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分配生计划。同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配原则。发挥招生工作政策导向,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应届生人数、中心城区报考普通高中的应届生总数、普通高中分配生计划,公平公正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办法是:各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数=初中学校2024年报考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人数÷中心城区报考普通高中应届生总人数×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计划数。

二、资格条件。国网学籍必须在报名学校属于2021级,连续三年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并在学籍注册学校报考、无学籍异动,且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经学校和县区教体局审定符合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可报考分配生志愿。

三、分配生录取。中心城区分配生录取,只针对报考第一批次市一中、市五中、市二中、市八中、第一完全学校高中部、第二完全学校高中部、第四完全学校高中部、第五完全学校高中部、第六完全学校高中部的第一志愿。录取时先录分配生,分配生最低录取线控制在该校统招录取线下20分以内。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线,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某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未完成计划,则剩余计划在报考该高中志愿的所有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初中学校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即止。

四、工作纪律。分配生资格审查贯穿到招生管理的全过程,要强化公示监督。对分配生资格审查不负责任,或怂恿个别考生“中招移民”,或顶替他人报名信息骗取资格,或被举报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除取消考生当年录取资格外,对 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跟踪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4年南阳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分配生计划一览表

2024年6月12日

来源:南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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