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印发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规划

为指导自然保护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服务于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不久前,自治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体系建设、保护修复、管理能力提升、民生共建共享等4方面16项任务,引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

内蒙古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拥有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沙漠等丰富多样的自然形态,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目前,全区共设立自然保护地380处,整合优化后289处,总面积1437万公顷,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6种类型。《规划》结合内蒙古实际,打造“全国跨境保护”“国有林区绿色发展”等7个主题样板区,以点带面,组团式带动全域自然保护地发展。提出到2035年,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内蒙古国土面积比例12.5%以上,建成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共享的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据自治区林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划》首创性地建立了基于核心价值和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模型。通过分析自治区代表性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自然遗迹与景观资源四个层面的空间分布,构建评价方法并提炼保护重要区域,合理避让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空间,与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级别、类型叠加,因地制宜提出现有自然保护地级别、类型转化方案,以及新扩建候选区的分类分级建设方案,整合优化后在全国率先完成科学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体系构建。(记者 霍晓庆 实习记者 潘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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