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用地白皮书光电篇 发布
白皮书表示,为达成2050年光电40至80GW设置目标,加速光电发展与整体规划势在必行,但涉及整体土地、法规、环境与产业等议题,若忽视其发展的外部成本与冲突,恐难达成预期目标及效益。
扩大推动光电可能面临的挑战,包含土地整合、用地选址、电网馈线规划、设施友善环境设计,及社会参与等课题。其中,地面型光电发展利害关系人除地主外,还包括原土地上农渔业承租人,涉及生产成本与工作权益,后续发展应兼顾原产业需求与发展空间,针对光电空间规划与复合利用形式提出更明确说明。
白皮书也提出对策,应以制度确保光电选址不损及优良农地,以「对农有益」的应用为原则,避免农业生产区土地的耗损与流失。同时也将强化能源主管机关与农业部门间的政策沟通整合,协同农业部门守护粮食生产、农村地景与生活,确保农业永续的核心价值不受损。
白皮书表示,将建立案场开发程序与管理机制,包含申请、审查、经营管理、除役与救济途径,若涉及农地的开发,以不影响农地资源总量及农业资源完整性为前提,容许使用不变更为原则,建立管理机制确保案场除役后可回复农用。
白皮书强调,行政院已协同经济部与农业部进行农业经营条件不足地区的整合性规画,推动国家专区示范计划,明定开发申请与经营管理相关规范,大幅度降低土地竞争使用及光电业者寻租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