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男捡尸正妹「不举」 见警敲门吓呆…竟拎内裤应门

桃园一名陈姓男子去年在生日派对上捡尸酒醉女子。(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一名陈姓男子去年参加朋友的生日派对认识A女,会后发现A女喝醉准备搭计程车离场,借机将对方带回家性侵,却因饮酒不举未能得逞,经机警的计程车司机察觉有异状而协助报警,警方到场时,陈男甚至拿着A女内裤应门。桃园地院审结,依乘机性交未遂处有期徒刑1年6月,缓刑3年。

判决书指出,陈男与A女并不认识,2021年12月24日晚间2人分别前往桃园一处酒吧参加友人的生日派对,隔日凌晨陈男见A女醉倒,搭上计程车准备离去,便跟着上车,未经A女同意,向司机更改目的地为自家。

后来陈男将喝醉的A女抱下车进入房间,脱下A女的裤子及内裤意图性侵,但陈男因饮酒无法顺利勃起而未遂,搭载2人的计程车司机越想越不对劲便报警处理,警方到场敲门查访时,陈男还因来不及反应而拎着A女的内裤应门,当场被逮个正着。全案经由检方侦结起诉。

桃园地院审理时,陈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陈男为2002年出生,案发当天才在生日派对上认识A女,因酒后失虑,见A女酒醉无法反抗,未能克制私欲,乘机对A女性交未遂,不尊重A女的性自主权并影响A女身心健全及人格健全发展,其犯罪动机与手段的确不可取。

法官酌情陈男尚有悔改之心,取得A女谅解并以赔偿12万元达成和解,足认陈男的确有付出努力,以弥补A女损害的诚意,除了此案之外也无前科纪录等情状,依乘机性交未遂罪,处有期徒刑1年6月,缓刑3年,期间付保护管束,另须于缓刑期间接受1场法治教育。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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