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署資產活化 青埔合建案釋出76戶社宅

桃园青埔。联合报系资料照片/记者曾增勋摄影

国土署今天表示,行政院4月24日核定全国首件以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兴办社会住宅计划,由农田水利署桃园管理处合建开发的住宅,也是青埔地区首处社会住宅,按权利分回76户住宅单元释出做为社宅使用,目前已完成交屋。

内政部国土管理署透过新闻稿表示,为响应中央持续推动社宅政策,行政院在4月24日核定全国首件以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兴办社宅计划,由农业部农田水利署桃园管理处依住宅法等相关规定,将合建开发后的桃园市中坜区「良茂咏恒-咏美馆」分回住宅做为社宅。

国土署说明,桃园市中坜「良茂咏恒-咏美馆」是全国首件以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的非事业用不动产,释出活化利用,也是青埔地区首处社宅,基地位于高速铁路桃园车站特定区范围内,为地上20层、地下3层住宅大楼,距离桃园高铁站及机场捷运桃园站约仅5分钟车程。

国土署指出,本案也邻近青埔国小、青埔国中、桃园市立青埔足球场、桃园市立美术馆等,生活机能相当便利。

国土署提到,本案农田水利署桃园管理处经按权利分回76户住宅单元、76个汽车停车位及76个机车停车位,住宅单元面积平均约46.87坪,规划3房2卫及2房2卫等2种房型,未来取得的租金收益,将做为农田水利事业或灾害预防等使用,并且保留部分社宅供农田水利署桃园管理处员工承租。

国土署强调,截至民国113年3月底,中央及地方在桃园市兴办社宅已达1万10户。其中,中央从民国110年起已兴办社宅达4113户,113年底可再增加2299户,且持续兴办社宅、包租代管、租金补贴等多项居住协助政策,并将闲置或低度使用的房舍提供政府,达到公有资产活化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