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街摇晃视角炸深沟 警拦查涉毒竟冒闺密名

陈姓女子身材姣好,日前被警方查获其身上携带毒品,竟异想天开持闺密证件并冒用其身分应讯遭移送。(台中市警察局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台中市刑事警察大队毒缉中心员警,日前见24岁陈姓女子在大街摇摇晃晃、形迹可疑,于是上前拦检盘查,发现陈女身上持有第三级毒品恺他命1包,陈竟异想天开持闺密证件并冒用其身分应讯,警方鹰眼察觉有异,要求脱下口罩进行身分确认,发现外表与证件照落差甚大,谎报身分马上遭警方识破,依违反毒品罪嫌及伪造文书罪嫌送办。

员警指出,当时在西屯区依法拦检盘查陈女,发现她身上持有第三级毒品恺他命1包,陈女竟异想天开持林姓女闺密证件,并冒用其身分应讯,后来要求脱下口罩进行身分确认,才发现外表与证件照「差很大」,查出谎报身分。

警方进一步向被冒用的证件本人林姓女子联系发现,原来陈姓女子以未缴纳健保费却亟需就医为由,向闺密林姓女子谎称先借用健保卡就诊,并允诺会立即归还;林姓女子得知气愤说,「怎么会这样!居然被这样冒用!」。

警方指出,冒名应讯、试图掩饰身分而冒用他人名义于文书上签名,将危害警察、司法机关对于刑事犯罪管理及文书制作之正确性,也使被冒用名义之人蒙受侦查、审理、执行等刑事责任之危险。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强调,警方持续扫荡毒品犯罪之强度不变,呼吁犯罪者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绝不容许任何犯罪在台中市发生,维护良好治安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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