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衰遇暴力男 「喀」一声!折断右手臂要赔这些钱

2人因故爆发争执,黄男竟将游女的右手臂弄到骨折。(示意图/shutterstock)

彰化一名游姓女大生与黄男交往,却发现黄男性格暴戾,还有酗酒习惯,去年(111年)2月13日凌晨1时许,2人因故发生争执,黄男用力摀住她嘴巴,导致嘴唇及脸受伤。不料,去年2月22日下午3时许,再度发生争执时,黄竟将她右手往后折并用力扭转,导致「右手手臂肱骨闭锁性骨折」。游女愤而提告并提起民事求偿。

刑事方面,高等法院日前判决黄男犯伤害罪,2罪,分别处拘役40日,处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

民事部分法院审理时,游女主张,黄男应给付255万1595元,包含医疗费用20万9444元、医药用品费用1万2189元、看护费用86万4000元、不能工作损失5万500元、交通费用2万8400元、洗发费用9万元、第二次手术费用18万62元、医美必要支出费用11万7000元、精神慰抚金100万元。

黄男则主张,已支付11万元的医疗费用应予以扣除,第2次的伤害事件发生,起因是由女先投掷蛋卷攻击,还打我打一巴掌,我气愤之下,出于防卫意识才予以反击;而且游女用右手紧抓住我不放,我在挣脱过程中,才会将游女右臂弄到骨折,双方都有一半过失责任。

法官日前依法判决,黄男应给付游女新台币81万1453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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