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蟲被補償...檢察官要賠引發論戰 台南高分院:司法自律
陈女施用毒品,经检方借提强制戒治26天,却未计入执行期而获补偿7万8千元,台南高分院刑事补偿事件求偿审查委员会认郭姓检察官重大过失所致,提告求偿1万2千元,却引发司法界论战。台南高分院指出,该案是依委员会决议结果,依法提起求偿诉讼。
台南高分院表示,依司法院和监察院统计,近20年来冤狱赔偿或刑事补偿件数1976件,金额共高达7.6亿元。另依司法院统计,刑事补偿事件自2012年至2020年8月底止,对有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求偿,金额仅23万余元,绝大多数金钱,是由全民买单。
台南高分院指出,该案事关刑事补偿金求偿结果公益及刑事补偿求偿制度实践。院方起诉该案是依半数外部委员(专家、学者)组成的刑事补偿求偿委员会决议结果,依法提起求偿诉讼。
然而,一审败诉,院方收到判决书后决定上诉,为让外界知悉,并基于课责原则及补偿机关确有认真依法办理求偿事宜,不是敷衍了事,官官相护,并维护人民对司法自律的信心等重要公益目的,及回应记者的询问,认有对外宣布其上诉意旨及理由的必要。
台南高分院也表示,依民事诉讼法规定,小额诉讼不得上诉三审,其第二审是由地方法院民事普通庭合议为之;该院非该案的上级审,且小额诉讼上诉二审须以原判决违背法令为前提要件,院方于上诉书指摘原判决违背法令,是为满足上诉合法要件。
至于本案一审认定抽象过失,难以归咎郭姓检察官一人而驳回,台南高分院已上诉,正由台南地院合议庭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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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高分院指出,该案是依刑事补偿事件求偿审查委员会决议结果,依法提起求偿诉讼。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