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满18岁 兽父想夺她初夜竟问「要不要给我?」

新北市一名兽父女儿满18岁之际,竟想夺女儿初夜还问:要不要给我?(图/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19岁的女子小华」(化名),从小遭父亲猥亵长达8年,去年她满18岁之际,父亲竟然觊觎她的初夜,直接问她「要不要给我?」小华担心父亲夺走她的「第一次」,私下传了「兽父性稚女」的社会新闻讯息同学帮忙求救,才揭发父亲兽行法院依强制猥亵等罪判处兽父4年半徒刑,可上诉。

法院判决指出,这名年约40多岁的兽父,2007年经营咖店时,多次利用妻子顾店机会,趁家中只剩小华和儿子时候,偷偷潜入小华房内对她猥亵胸部下体;之后夫妻离婚,女儿和母亲同住,儿子归他,在去年10、11月间,刚满18岁的小华曾到父兄租屋处去探视哥哥,但刚好哥哥不在,又被父亲猥亵得逞。

过程之中,父亲见有机可趁,竟对小华说「摸一下没有关系」,甚至还问她「要不要给我?」小华一听担心自己「初夜」就被父亲夺走,吓得连忙说出「我不要」、「不要碰我」,随即推开父亲跑回家中。事后她担心噩梦成真,私下传了一篇类似「兽父性侵稚女」社会新闻向同学求救,同学向校方举发,整起案件曝光

法院审理之后,兽父起初坦承犯行,但之后却又改口称说「前妻教女儿说谎」,辩称自己并未猥亵女儿,还称说是女儿主动靠过来;但法官认为男子前后供词不符,并且测谎未过,犯后态度不佳还否认犯行,且部分犯行是在小华未满14岁时所犯下,因此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等罪,判处他4年6个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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