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驾驶酒后呕吐路边休息 警刚劝完「她酒驾30公分」惨了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女驾驶小梅(化名)去年10月间因酒醉不适,一进入车内就忍不住打开车门呕吐,接着干脆坐在车上休息,结果遇到警方拦查,她却在警方结束盘查之后,发动车辆引擎前进30公分,因而被依酒驾违规开罚。小梅自认没有酒驾的主观犯意,并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分,但没有获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采信,日前被裁定驳回告诉。
▲小梅酒醉将车停在路边休息,却在警员结束劝导之后发动引擎,因而挨罚。(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小梅去年10月间因有「吐气酒精浓度达0.25以上未满0.4mg/L(浓度0.33mg/L)」的违规行为,被警方依法开罚,还要吊扣驾驶执照24个月、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小梅辩称,当时她因为酒后不适,曾打开车门呕吐,为了方便事后清理,她有稍微倒车,接着就关闭引擎,静坐在车内等待缓解;不久之后,警员跑来拍打她的车窗询问「为什么停在这里」,她以为是倒车压到禁停黄色网格线,担心发生车祸,才会启动引擎,将车子往前移动30公分左右,全程大约5秒钟,然后再度停车熄火,她真的没有酒驾的主观犯意。
但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所认为,警员第一次上前轻敲车窗时,就有闻到浓浓酒味,但因为小梅没有发动引擎,所以在盘查身分及口头劝导之后,便打算离去,没想到警员刚回到警车上,小梅就发动引擎并开车前进,这才将小梅拦下,并依照规定实施酒测、开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当庭检视警员密录器录影像、警车行车记录器影像,发现小梅确实是在警员结束劝导之后,发动车辆引擎并往前开了一小段距离,的确违规,最终没有采信她的说词,并裁定驳回告诉,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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