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申请急难救助车资返乡 警一看身分证「男的证件贴女生照片」
▲女子变造捡来的身分证企图申请川资补助返乡车资。(示意图/翻摄内政部)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台北郭姓女子日前到警察局表明自己经济困难,希望警察帮她回老家,警方受理准备依「川资救助」登记提供车资时,赫然发现郭女拿出的是男生身分证,上面被郭女用粗糙的手法贴上自己照片,经搜索,郭女背带中还有其他2张他人的身分证件,台北地检署24日依《户籍法》变造身分证、《刑法》侵占遗失物等罪起诉郭女。
「川资救助」是源于《社会救助法》第22条规定,「流落外地,缺乏车资返乡者,当地主管机关得依其申请酌予救助。」至于救助以现金为原则,给付方式由主管机关订定,依台北市政府社会局订,补助方式是台铁或客运单程车票1张,并限制每半年只能申请1次救助。
这项让外地无以为继的民众,有机会返乡重生的救助规定,却被郭女利用,在3月间,把自己的大头照贴到捡来的身分证上,向中正一分局佯称自己缺钱返乡,希望申请川资救助,承办警员收到身分证办理登记并计算可补助车资时,发现身分证登记男性,与郭女性别不同。
警察察觉有异,经郭女同意搜索,在郭女的背袋中,又找出别人身分证和健保卡各1张,郭女坦承3分证件都是捡来的,经联系,1名失主早在2019年已经换领新的证件,另名失主则是在2024年才刚挂失身分证,郭女被依侵占遗失物现行犯移送法办,检察官认为除侵占罪外,郭女还触犯行使变造身分证罪嫌,最重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5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