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移工宜兰收容所暴毙 要院方开「自然死亡」证明!移民署回应

移民署严正驳斥,所方依规定请医院开立「诊断证明」,绝无要求开立「自然死亡」一事。(移民署提供/吴佩蓉宜兰传真)

移民署宜兰收容所11日1名45岁印尼籍女性移工突然在寝室失去呼吸心跳,所方紧急送至罗东医院,仍宣告不治,传出收容所要求医院开立「自然死亡证明」,遭院方拒绝而惹议。检察官今上午相验后,将择期解剖查明死因。另移民署严正驳斥,所方依规定请医院开立「诊断证明」,绝无要求开立「自然死亡」一事。

据了解,这名印尼籍女移工今年10月21日入所,11月7日出现咳嗽等症状,有安排就医,昨日上午室友发现她没有起床,经过拍打无反应,所方接获通报,将她送到罗东博爱医院急救,但到院前已无呼吸心跳,经30分钟急救仍回天乏术,事后传出宜兰收容所要求医院开立自然死亡证明被拒绝。

移民署表示,宜兰收容所同仁依规定请医院开立「诊断证明」,绝无要求医院开立「自然死亡证明」,所方已于第一时间通报驻台北印尼经济贸易代表处联系家属,除了表达遗憾,将全力协助家属处理丧葬事宜。

宜兰地检署检察官今天会同法医相验移工遗体,将择期解剖,进一步厘清死亡原因。医界人士指出,当事人病死或自然死亡,医师可开死亡证明,若是意外、自杀、他杀、不详,医师仅能开诊断证明书,必须报请检方相验,由检察官开立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