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借住男友人家 醋男撂人持棍棒追打「情敌」

庄男因不满其丁姓女友离家借宿沈男家,偕同孙男、张男,并由庄男手持铁棍、张男则持球棒追打沈男。(翻摄画面)

台北市庄姓男子去年11月25日11时许,因不满丁姓女友离家借宿沈男家中,竟偕同孙男、张男携带铁棍、球棒前往沈男住处,3人看见沈男后籍在马路上追打,导致沈男四肢有多处擦挫伤,沈男因而报案提告,警方将3人依法送办。法院审理依妨害自由罪,判处3人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警方表示,根据沈男提供的线索,警方随即调阅周边路口监视器,于案发后1小时锁定犯嫌藏身处,并将3名涉案犯嫌带返派出所侦办,经查庄姓犯嫌因为得知其同居女友正在沈男住处,才会一时醋性大发,带两名友人一同前往找沈男理论,孰料一言不合便发生追打冲突,全案于询后,依伤害、侵入住宅、妨害秩序等罪送办。

判决指出,庄男因不满其丁姓女友离家借宿沈男家,于2022年11月25日上午11时20分许,偕同孙男、张男,并由庄男手持铁棍、张男则持球棒前往沈男住家,沈男见状立即逃离。遭庄男、张男与孙男追逐沈男马路上,随后庄持铁棍、张持球棒、孙则徒手殴打沈男,致沈男受有头顶挫伤、双膝、双肘、左前臂、左手挫伤之伤害。

法官审酌被告庄男因与告诉人间之纠纷,不思理性处理,竟与被告张、孙等人携带凶器在公共场所聚众,并对告诉人施以强暴行为,对社会秩序及公众安宁造成危害,所为应予非难;惟念被告犯后均坦承犯行,且被告庄男与告诉人达成调解并赔偿完毕,3人犯意图供行使之用而携带凶器在公共场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实施强暴罪,判处3人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