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要分手恐怖男暴怒 掐脖亮刀贴脸逼复合下场出炉

男子不满女友提分手,三番两次恐吓相对,台中地院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拘役90日,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男子「小陈」不满女友「阿美」要求分手,今年1月底起以Line传送「要死一起死」等语相逼;双方谈判起争执,「小陈」竟怒掐「阿美」脖子、还亮刀贴她脸上比画恐吓,并曾尾随进住处呛声,「小美」遭三番两次恐吓后报警,「小陈」到案坦承犯行,且双方达成和解,台中地院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小陈」拘役90日,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可上诉。

「阿美」想与男友「小陈」结束感情,引发「小陈」心生不满,他在今年1月26日晚间到「阿美」住处敲门,「阿美」不予理会,他直接在门口以通讯软体Line传讯呛:「也可以大家抱着一起死」、「要死一起死」、「你不要真的逼我到让我真的豁出去」,以死相逼。

两人今年3月11日晚间在「阿美」住处谈判,双方一言不合起争执,「小陈」怒掐「阿美」脖子,再拿水果刀贴放她脸上比画恐吓,把「阿美」吓坏了。

「小陈」在4月5日晚间又跑到「阿美」住处前,质问为何不接电话、也不理睬,「阿美」要求他离开,转身要进住处打电话报警,没想到,「小陈」竟尾随进屋,并扬言「妳搞我,我也要搞妳」恫吓。

案经「阿美」报警,「小陈」到案时坦承犯行,并与「阿美」沟通总算达成和解,「阿美」同意不再追究。台中地院法官认为「小陈」对前女友有不满或质疑,仍应循正途解决,却3次以恐吓手段相向,恶性不轻,但审酌他素行良好,并已与对方和解,尚无必要入监矫正,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拘役90日,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