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安乐死移居异乡引回响 加州议员站出来推立法

梅纳母亲与9名议员站出来,表示希望推动安乐死加州合法。(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王炜宁综合报导

安乐死到底该不该合法,一直以来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是极具争议话题。一名加州居民梅纳(Brittany Maynard)移居到俄勒冈州,透过当地合法的安乐死法律,结束自己的生命,此举在美国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9名加州议员与梅纳的母亲也站出来表示,希望推动安乐死于加州合法。

梅纳是脑癌患者,因为在网站上公开自己为了安乐死而移居到俄勒冈州的故事,引发广泛讨论。由于加州目前并没有安乐死的相关法律,梅纳于去年移居到俄勒冈州,并在11月服药,安详的离开人世,结束脑癌所带来的痛苦。

目前全美只有俄勒冈州、华盛顿州蒙大拿州佛蒙特州墨西哥州拥有合法安乐死的法律,德州则是部分合法。梅纳的丈夫表示,她死前的心愿就是希望所有加州人都可以有权选择安乐死;如果她当初一直留在加州,就必须面对死亡所带来的恐惧。

许多支持安乐死的专家提到,安乐死能够令罹患绝症病患有尊严的死去,且能够减轻家属经济负担;而反对声浪则包含,许多人认为安乐死容易滥用而形成;且即便是罹患重症,也是亲人,家属应该有义务照顾他们;许多病患虽然不能行动,但仍有知觉,他们很有可能并不想被安乐死,但却无从表达。

也有学者担忧,选择世界上选择安乐死的人数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背后也可能存在不为人知的道德危机。举例来说,少数家属为了获得遗产保险金,而计谋让病患「被安乐死」;也有不少虽然罹患重症,但不愿安乐死的病患,担心自己在医师与家属的评估下,被强制执行,而选择移居未合法的国家。

目前世界上安乐死合法、部分合法的国家有包含澳洲比利时印度、墨西哥、荷兰纽西兰瑞士英国加拿大。瑞士早在1941年便通过相关法案,是全世界第一个合法安乐死的国家,且也接受外籍人士前往瑞士进行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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