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足国脚聘用合约惹议 足协作废

中华女足与足协签订的长期聘用合约引发争议。(中华足协提供)

中华足协年初拟定女足长期选手聘用合约,但内容涉及兼职、肖像权、影音权等条款有侵权之虞,接获陈情的立委陈培瑜从1月底开始向教育部体育署反映,4日教育部长潘文忠接受质询时坦承不妥,晚间足协发表声明向球员致歉,已签合约将作废并于25日集训时归还,未来会成立专案小组盼就集训达成共识。

这份合约是以备战2026年名古屋亚运为目标,规范长期集训选手的权利义务关系。然而合约中包括乙方(球员)需经甲方同意后才可与效力俱乐部签约;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为甲方以外之人,从事表演、广告或宣传等活动;还有肖像权、影音全必须让甲方无偿使用等条文,都引发侵犯选手权益的争议。

陈培瑜1月底接获女足球员工会陈情,反映对相关合约感到担忧与疑虑后,即向体育署反映相关问题,暂缓相关签约,但2月中获悉足协依然要求球员将合约签署交回。直到4日在教育委员会质询潘文忠,获体育署长郑世忠承诺合约作废,以及球评石明谨于社群网站发难,舆论哗然,才让这次的争议合约喊卡。

球员工会昨天也发表声明,感谢外界对女足球员的疼惜与声援,表示去年就已呼吁比照美国经验来建立「集体参赛协议」(团体协约),「透过团体协商具体且务实的讨论参赛权益,避免球员直接面对来自协会与教练端的压力。」希望体育署谨守协会监理机关的角色。

足协方面则表示,签约本意是希望代表队集训或出国移训不再有人数不足的状况,立意良善,但合约文字叙述的确不够完善、圆满,造成很多误会。原本合约既已作废,接下来将邀请女足球员、球团代表、工会代表与总教练,开会讨论出适合目前女足国家队的团体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