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狗致死谎称软骨症 恶劣饲主竟甩锅邻居遭法办

嘉义县家畜疾病防治所派员访查惊见小黑狗已死亡,且体态瘦弱,饲主张女却声称小狗有软骨症且曾送医就诊。(嘉义县家畜疾病防治所提供 /吕妍庭嘉义传真)

去年3月家畜所派员访查时,小黑狗已死亡,且饲养场地堆积粪、尿。(嘉义县家畜疾病防治所提供/吕妍庭嘉义传真)

嘉义县民雄乡金兴村一处住家被举报常听到犬只哀嚎声,疑似有犬只遭虐,嘉义县家畜疾病防治所接获通报,派员访查惊见小黑狗已死亡,且体态瘦弱,饲主张女却声称小狗有软骨症且曾送医就诊,家畜所追查并无张女所称的动物医院,将犬只送台湾大学鉴定,确定死因为「未妥善照顾」,饲主涉嫌违反动物保护法第25条「故意伤害致动物肢体严重残缺」,依法将饲主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家畜所表示,民众在民雄乡某住家时常听到犬只哀嚎,又发现饲主常常未提供食物与饮水,怀疑犬只长期遭虐愤而投诉,去年3月家畜所派员访查时,小黑狗已死亡,且饲养场地堆积粪、尿,张姓饲主却说小黑狗有软骨症,且曾带至嘉义市某动物医院就诊,还说怀疑是邻居喂食含鱼刺的厨余导致小狗死亡。

为厘清案情,家畜所将犬只尸体送台大兽医专业学院分子暨比较病理生物学研究所鉴定死亡原因,结果排除软骨症或吃入鱼刺,因胃内含大量未消化食物、肠道内无明显内容物、血浆稀薄、骨髓呈现严重浆液性萎缩,高度怀疑长期饥饿与营养不良,伴随脱水与贫血,符合现场调查资讯。

鉴定研判,因异物梗塞于咽喉窒息致死,高度怀疑生前遭灌食,死亡方式归类为「未妥善照顾」,家畜所查证后也发现,嘉义市也并无饲主供述的动物医院,随即函请饲主说明,但饲主并在期限内提出,视同放弃陈述意见的机会。

家畜所指出,依动物保护法第6条及第25条规定,任何人不得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倘故意伤害或使动物遭受伤害致肢体严重残缺、重要器官功能丧失或死亡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金,本案张女显已违反规定,因案涉刑事责任已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呼吁民众应爱护动物不得任意伤害,违者将移送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