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引众怒!黄国昌吁检讨儿少体系 时力15日邀卫福部官员开记者会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近期发生芦洲肉圆加辣家暴事件,以及永和私立淯薪托婴中心婴案,让时代力量黄国昌多次在脸书发文,表达同样身为父亲怒火,他在接受《ETtoday新闻云》访问时强调,现在当务之急应该借此机会,痛定思痛做全面检讨跟盘整,来推动改革,15日时代力量也将召开记者会,邀集NGO团体卫福部官员与会,讨论修正刑法286凌虐幼童罪。

先前才发生新北市永和私立淯薪托婴中心爆发虐婴案,其托婴中心主任在接受媒体访问时,一句「那你想怎样」回应,引爆各界不满;接着又发生「肉圆没加辣」的家暴事件。

起因于42岁林父,不满妻儿买回的晚餐,肉圆没有加辣,酒后用啤酒铝罐殴打12岁的儿子,对其妻子也勒脖拖行,导致二人头部肩部受伤瘀青;而该影片被传到网路上后,也引爆「乡民怒火」,还有2名网友肉搜出林家,上前痛殴林父,引发实施「私刑」的讨论。

对于接连的虐婴、家暴事件,黄国昌也多次在脸书发文表达不满。他14日下午接受《ETtoday新闻云》访问时表示,作为一个父亲,相信心情跟全天下父母都是一样的,看到虐童事件心里非常难过,但他认为,更重要的事情,应该是面对不幸社会现象时,政府怎么样来全面盘点

黄国昌强调,在儿少法律保护的体系,在立法上的执行面到底出了什么样的问题,整个儿少保护体系应该要利用这次的机会,痛定思痛,好好做全面的检讨跟盘整,来推动未来的改革工作,「这才是现在的当务之急。」

至于网路上也开始讨论「保护令」已经有失效的状况?黄国昌认为,从刑法凌虐虐童罪,目前的规范的确有不足,正是因为这样
,时代力量去年底也推动相关法案的修正。他强调,在家暴保护令方面现实上面可不可以落实保护意志,执行时可不可以即时提供有受暴风险,不论是妇女、儿少可以提供即时保护,「乃至于说,现在很多托婴中心当中,对于不适任保母在法律体系方面,一方面强化淘汰监督机制,另一方面,不适任保母,可以有更公开透明的机制让所有父母可以得到充分资讯,这些都是必须努力的方向」。

另外,在乡民正义有处理「私刑」的讨论上,黄国昌表示,身为父亲可以了解大家的愤怒,但台湾毕竟还是法治社会,在法律处理程序上,还不够完备迅速,会让大家产生透过私刑正义的方式,「但我还是希望,把整件事导向让国家社会有更完善的儿少保护体系,这才是接下来应该要进行努力的方向」。

对于黄国昌在脸书上呼吁「共同支持修正刑法286条凌虐幼童罪」,时代力量预计15日上午召开记者会,届时将邀请NGO团体、卫福部官员与会,讨论如何来盘点,以及接下来在儿少体系的改革工作。

依据黄国昌在去年底提案刑法286条的修正草案内容,拟修改现行条文,对于未满16岁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 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 发育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改为对于未满18岁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 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 发育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原条文的意图营利,而犯前项之罪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得并科三百万元以下罚金;修改为:意图营利,而犯第一项 之罪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五百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增列犯第一项之罪,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第二项之罪,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修正增列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父母、监护人实际照顾之人,对于未满18岁之人犯前条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图/记者庄乔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