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冠联赛积分规则

(一)比赛包括资格赛(三轮资格赛及附加赛)、小组赛、1/8决赛、1/4决赛半决赛及决赛:

二)三轮资格赛以及最后一轮的附加赛是双回合淘汰制,其余的比赛除小组赛及决赛外,其它各轮均采取主、客场两回合淘汰赛形式决出胜负:若两回合总进球数相同,不再比较客场进球多少,双方须完成上、下半场各15分钟的加时赛,加时赛进球较多者胜出,若加时赛入球总数相同,则双方互罚点球决出胜负;

(三)小组赛阶段共32支球队参加。小组赛分成八组,每组四队,四支球队在进行主客场双循环的六轮比赛后计算积分,积分前两位的球队晋级十六强,第三位球队参加欧联杯的淘汰赛附加赛。

若出现分数相同的球队,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若多支球队同分,要一起比较,不是两两相互比较):

a)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b)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c)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d)如果超过两支球队同分,并且在比较a-c后,仍不能完全分出先后,则首先排除能分出先后的球队,剩余的球队再重新比较a-c的规则;

上述规则仍无法决定排名时,继续比较以下规则

e)小组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f)小组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g)小组赛客场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h)小组赛胜场数多者名次列前

i)小组赛客场胜场数多者名次列前

j)欧足联俱乐部积分多者名次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