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剪贴他案 打混女法官林意芳解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地院冈山简易庭法官林意芳审理工程纠纷案,由于来不及写出判决书,竟上网找一件金额相同的判决寄给当事人被告败诉后一头雾水,向法院陈情,法官夸张的行径曝光司法人事审议委员会30日解除林女的法官职务, 改调司法事务官,并将她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官在宣判后5日内,必须将判决书原本交给书记官,由书记官制作成判决的正本签报结案,再寄给当事人。去年底,林意芳(39岁)审理一件工程尾款4万8千元纠纷案,由于来不及交出判决书,竟然在网路上找到一件金额相同的防水工程款案判决,把「假判决」交给书记官报结。

由于判决牛头不对马嘴,两造收到判决书后都「雾煞煞」,败诉的一方想上诉,却不知原因何在,只好向法院陈情。高雄地院一查赫然发现,林意芳竟用剪贴其他判决的方式制作书类,立刻召开自律委员会惩处,建议记过两次。

夸张的是,林意芳以「裁定」方式「更正」自己的整分判决书,将正确的事实理由替换之前的错误内容,并公布在司法院网站上,可能创下台湾司法史的纪录

据指出,林意芳曾多次无正当理由,逾4个月不实质审理案件、延迟交付判决及不当积案,高雄地院一再书面劝诫及调整职务,司法院曾申诫两次,但她仍未改进,将她移送公惩会。

司法院表示,林属「试署法官」(判决书要送审通过才能成为实任法官),其试署成绩两次经人审会审查不及格,因此依规定解除其法官职务,考量到她受过8年的法官训练,调任为司法事务官。高雄地院行政庭长淑惠表示,尊重司法院决定,林意芳没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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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 女法官判决剪贴他案 原告被告雾煞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