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酒女男友遭「鱼叉刺胸」夺命 酒客下场曝光
陪酒女男友遭鱼叉取命,酒客杀人罪判刑15年。(资料照)
屏东陈姓男子不满郑姓女友在小吃部陪酒上班,去年某日清晨4时许,发现女友与柯姓男客准备离场,便上前拉扯,柯男当场与陈男起口角,并拿出车上鱼叉朝陈男刺去,胸口被刺中的陈男血流如注,送医不治,屏东地院6日审结,一审依杀人罪判刑15年。可上诉。
检警调查发现,37岁郑女与38岁陈男当时正在交往,但陈男不满女友在小吃部坐台陪侍上班,且与其他男客过从甚密,频频要求她辞职,但是多次争吵后总是不了了之。
案发当天,陈男得知郑女又到小吃部坐台陪酒,再度劝告要她别去上台,但遭郑女拒绝,陈男索性自己到店内开包厢消费,顺便就近「看管」女友;直到店家凌晨4时左右准备打烊时,陈男看到郑女与其他酒客准备上车离去,立刻上前欲将郑女拖下车,过程中与多名男爆发激烈口角及肢体扭打。
其中柯姓男子趁隙从车上取出1把鱼叉,朝陈男胸口刺去,刺中左边腋下,陈男当场倒下,柯男见状立刻逃离现场,其他人吓得赶紧报案;最终因胸部穿刺伤并左上肺叶贯穿和血气胸,呼吸衰竭而死亡。
法官认为,柯男与死者互殴,当对方受刺跪趴在地后,仍持续殴打、未予救护,虽不断辩称持鱼叉是正当防卫,不可采信;审酌犯案后取走案发地点小吃部设置监视器主机,迳自逃离现场,试图灭证,且于审理期间翻异供词,图卸刑责,审酌后判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