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台藉調升旅遊警示抹黑香港 特區政府:一般旅客不會誤墮法網

香港特区政府批判台湾藉调升旅游灯号抹黑香港国安法。取自香港旅游局网站

陆委会昨发布对陆港澳橙色旅游警示灯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昨午夜发布新闻公报批判称,台湾当局假借所谓调升旅游警示,诬蔑抹黑香港实施《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后,讹称赴港风险增加,对这些歪曲事实、抹黑诋毁的政治操弄和险恶用心,特区政府予以强烈谴责并强烈反对。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被告人必须被证明有相关的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才可被法庭定罪;一般旅客(包括中国台湾地区来港旅客)不会从事危害我们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不会误堕法网。

他称,「特区政府强烈敦促台湾当局停止对《香港国安法》及《条例》的诬蔑抹黑,这些卑劣的政治技俩绝不可能得逞,必定以失败告终。」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特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根据《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法及国际惯例,维护国家安全是所有主权国家的固有权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辖区,例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澳洲及新西兰等西方国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台湾当局却对此视而不见、大放厥词,恶意抹黑及妖魔化《香港国安法》及《条例》,彻底将其双重标准展露无遗。」

他表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框架,与相关国际人权标准一致。《香港国安法》和《条例》均明确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亦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的有关规定下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自由。」

发言人表示,「《香港国安法》及《条例》订明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精准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清楚订明构成有关罪行的元素和刑罚。香港特区的执法部门是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人士的违法行为采取执法行动。控方有责任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人有相关的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一般旅客(包括中国台湾地区来港旅客)不会从事危害我们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不会误堕法网。」

特区政府发言人重申︰「危害国家安全罪行针对极少数想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人,维护国家安全和尊重、保障人权,根本上是一致的。维护国家安全正正是为了更好地保障香港居民及在香港的其他人士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且确保香港特区内的财产和投资受到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