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保協會遭侵占近3000萬 北檢今起訴前會計

中华民国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前会计人员李秀清,涉嫌侵占退还保障金3031万余元。台北地检署今侦结,依涉犯刑法业务侵占、变造有价证券、洗钱防制条例等罪嫌,起诉李秀清。品保协会前秘书长陈怡全处分不起诉。

检方指出,品保协会属于公益性社团法人,各旅行业者加入品保协会时,必须缴纳保障金,若会员旅行社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消费者得向品保协会申诉,经调处若旅行社未在10日内赔偿消费者,则以保障金代偿。

此外,当会员旅行社要退会时,品保协会则应退还保障金,旅行社领取保障金时,必须在签收簿上盖押旅行社的大小印文。若旅行社未如期领取支票,品保协会则要作废支票,留存该笔保障金。

检方指出,李秀清涉于2004年至2012年间,未经时任陈怡全及时任理事长同意,变造涂改应作废的支票的发票日,或单独取消支票受款人,盖上品保协会留存银行的印鉴,期间内共变造13张支票,兑现149万元并侵占入己。

检方查出,李秀清于2007年至2018年间,利用职务登入系统,挪用或亏空品保协会款项,且为了避免会计师查核财务报表时发现,李秀清陆续以不实交易内容、摘要的会计传票登载入帐、或未予入帐作为填补、美化暂付款及暂收款等帐面金额及年度财务报表。

李秀清再利用申请办理转存款项机会,或以暂付款申请预支交通费、餐费及各类支出,将资料陈送陈怡全及理事长签核,持支票签发或帐户提领单据兑现,侵占2882万8352元,并将款项用于买卖外币、支付个人信用卡费、购屋及装潢。

直到2021年底,有已结束营业的旅行社债权人洽询领取退会款事宜,品保协会清查发现,该退会款未领取也无列帐,全案因而曝光,品保协会对此提出告诉。

检方已扣押涉案土地及建物,认定李秀清涉犯涉犯刑法第336条第2项之业务侵占、同法第201条第2项行使变造有价证券、洗钱防制条例第14条第1项之洗钱等罪嫌,今侦结起诉李秀清。陈怡全则获不起诉处分。

台北地检署。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