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观点|史上最惨烈警匪枪战 2千发子弹围捕「恶龙」

警政署刑事局联合北市刑警大队于八德路围捕杀警逃犯陈新发。(本报资料照/沈明杰摄)

民国八O年代,枪击要犯四处流窜、开枪犯案,可以说是,台湾治安史上「最疯狂的年代!」这其中,尤以绰号「宜兰龙」的十大枪击要犯陈新发,最为猖狂。

民国81年间,陈新发连续犯下当街枪杀两名侯友宜爱将,台北市刑大刑警胡荣裕及李富星;以他为首的犯罪集团,更一共犯下54起绑架杀人案,作案横跨七县市。

当时的警政署长庄亨岱,因陈新发四处犯案、连续杀警,严重扰乱社会治安,为之震怒,在警政署召开的专案小组中,还数次对着当时的刑事局长卢毓钧等高阶警官大拍桌子,并下达「格杀令」。

由于有两名刑警不幸殉职,当时全国警方同仇敌忾却也个个提心吊胆,刑事局更组成专案小组,成立了「猎龙专案」,誓言只要见到「阿龙」一定要把他「狙击毙命」。

陈新发绰号「阿龙」,出身宜兰冬山乡,17岁即在台北市厮混讨生活,开始在西门町马杀鸡林立的理容院当「三七仔」去路边拉客,后来又在中山区民权西路有名的脱衣陪酒酒店「大屯饭店」当泊车小弟。

陈新发每天看到帮派老大上门、挥金如土,所以立志要在道上闯出名号,那时候的他,跟现在黑帮的小弟一样,只是个怀有「江湖梦」的毛头小子,都幻想着若能帮老大出头、敢开枪,就有「小鲫呀变大尾」的一天。

果然才事隔2年,在北市酒店再出现时,陈的作风就开始非常残暴及恶劣,并且不择手段地到处犯案。

现任台北市警局督察长的杨哲昌,当年在台北市刑大担任侦四队副队长,他表示,自认大尾了的陈新发回到大屯饭店找碴,因为玩骰子不开心,即杀了卖香肠的摊贩,又嫌酒店服务不好,也枪杀两名舞小姐,就这样「阿龙不爽就杀人!」的名号迳自闯开。

民国80年间,陈新发又不知从那里取得大批军火,便开始绑架、勒索、强盗、洗劫赌场、杀人,然后把掳人得到的赎金、赌场抢的钱,再拿到酒店与舞厅当大爷寻欢作乐,不然就是到赌场豪赌一夜输掉千万元。

杨哲昌说,陈新发没有一技之长,却想要快速成为有钱人,所以靠的就是「狠」,先强押美容院老板、勒索5百万元,对方不从,便开枪将人打死,接着又绑架宜兰一名议员、勒赎5千万元,家属付了2千万元,议员才获释。从此之后,陈的「恶龙」名号在黑白两道不胫而走。

接连犯下杀人、绑架重案后的陈新发,果然被警政署列为十大枪击要犯,当时的署长庄亨岱也就在此时,在内部专案会议中还对其下达「格杀令」。

但陈似乎不将警方放在眼里,甚至还强押一名积极追捕他的宜兰刑警到山区殴打,企图将其活埋,最后在同伙劝阻下,才让刑警交出警枪、下跪认错,之后放人。

后来,陈新发更「恶向胆边生」干脆率同伙重返台北再次犯案,他第一个目标就找上老东家「大屯饭店」老板,恐吓勒索5百万元,还呛「不给钱就杀人」。不久,他们又陆续绑架多名角头及帮派老大,并持「MP-5突击步枪」洗劫北台湾多处赌场。

这时的陈已从恶龙变成头号恶龙,不仅警政署长二度下达格杀令,各大帮派也串连对他发出江湖追杀令!

杨哲昌说,为了缉捕陈新发,警方组成「猎龙小组」,多次计划围捕却都无功而返,由于陈与同伙常到酒店消费,还会炫耀身上的双枪,警方获报,曾在酒店外埋伏重兵,准备在陈踏出酒店之际,立刻开枪逮捕,谁知陈与同伙离开时,竟各自带着小姐招计程车分头离开,为免枪战误伤无辜民众,警方最后只能作罢。

1992年2月某日,警方已经在台北市大直某赌场准备设局围捕陈新发,不料,当天下午绰号「胡铁花」的刑警胡荣裕,他是当时担任台北市刑大副大队长侯友宜的「爱将」,在前往中山区间某茶艺馆打听陈的线索时,意外被陈新发发现,结果竟遭陈持枪在茶艺馆众人面前当埸开枪击毙,围捕行动因此被迫停止。

两个月后、1992年4月11日晚间6点多,台北街头下着倾盆大雨,刑警大队两名刑警李富星及王侯爵,接到侯友宜的指示,说有线民看到陈新发出现在首都饭店,要他们先去查看,侯与杨哲昌随后也将前去会合。

王、李2名刑警抵达饭店附近后,王先到周遭查探,李则因call机响起,到路边寻找公用电话准备回电,结果刚好被正在一旁自助餐店内吃自助餐的陈新发看见,李还是「阿龙」的同乡兼同窗,但陈新发见到他仍不顾旧识残酷地拔出双枪,从背后朝李头部开枪,李倒地不起后,陈竟又对他背部补了二枪。

此时,陈开完枪正准备要逃跑,刑警王侯爵听到枪声,赶到现场,与陈当街驳火,王为了阻止陈新发逃跑,打光所有子弹,也击中陈的左腿,但最后仍被陈一跛一跛地拦下计程车逃离现场。

为了抢救同事,王没有继续追,他冲到李身旁,抱着李大声哭喊:「我们是警察,快叫救护车!」路人听到后,立刻帮忙打119报案,还有人帮他们撑伞、大喊加油,但李送医急救后一个小时,仍宣告不治。

杨哲昌说,陈新发之所以认出李富星,是因李过去曾到陈当泊车小弟的酒店搜集情资,2人是宜兰同乡又同年龄,彼此曾相惜过。不过,陈退伍后完全变了样,到处犯案,李还曾经多次劝陈投案,但陈都说:「回不去了!」没想到曾以兄弟相称的2人,最后不仅形同陌路,李还死在陈的枪下。

李姓刑警殉职那晚,台北市警界上下一心,各分局都动员警力搜寻陈新发与同伙的下落,后来载走陈的计程车司机也跑到派出所报案,说自己被陈用枪逼着载他到国父纪念馆附近,并证实王姓刑警确实打中陈的左腿,陈在车上打了一通电话就匆匆下车。

杨哲昌回忆,当时各分局分头打探辖内医院有无枪伤患者,台北医学院急诊室人员向警方表示,曾接到一通「询问枪伤要擦何种药」的咨询电话,由于警方掌握陈新发同伙的女友就在北医附近的吴兴街租屋,怀疑陈就躲在租屋处。

为了围捕恶龙,当时担任专案小组台北市召集人的侯友宜,立即调集300名警力部署,更亲自带着霹雳小组人员进入巷内查探,果然看见陈新发的同伙从一处公寓大门走出,让警方更加确定陈就躲在屋内。

因为之前的情资显示,陈与同伙拥有强大火力,除了有MP-5突击步枪、冲锋枪外,还有为数不少的手榴弹,强大相当惊人,为此,警方不敢大意,持防弹盾牌上到6楼。

但此时攻坚小组还没破门,屋内的人即开始就对外连开数枪,并出声喝斥警方不要前进,否则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警方已派出大军团团包围,怎么可能撤退,侯友宜也用「扩音器」喊话要陈新发与同伙快快弃械投降,没想到陈突然丢出手榴弹攻击警方,警方则以震撼弹回击,紧接着现场枪声大作,1小时的激烈枪战就此展开。

值得一提的是,双方驳火过程中,陈新发提出休战要求,希望让屋内2名女子先离开,警方同意,护送2女安全离开后,又对陈喊话,但陈的回应竟是拿起步枪扫射,双方再度开战。不久,子弹击中瓦斯钢瓶引发气爆,熊熊火光伴随爆炸声从屋内传出,警方3度喊话要陈投降,但陈仍旧不断开枪,直到火焰将屋子吞噬,枪声才逐渐静默了下来。

枪战结束后,待命多时的消防人员开始灭火,等到火场降温,警消随即进入查探,只见3具焦尸,其中一人手持双枪、紧握不放,最后证实他就是恶贯满盈的陈新发。

在这场枪战中,警方一度「弹尽」,所幸辖区信义分局派人将局内所有子弹搬到现场才未「援绝」,但最终也是一弹不留。警方事后统计,双方合计开了2千多枪,也是台湾治安史上子弹用得最多的一次警匪枪战。

或许是因为陈新发手持双枪、命丧火场的结局太过戏剧化,后来竟有电影公司将他的故事拍成电影《十大枪击要犯之杀生状元》,让警界忿忿不平,认为陈明明是坏事做尽的「恶徒」,电影公司却将他美化成「状元」,让命丧其枪下的刑警及其他死者,他们家属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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