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明揚爆炸案將屆周年 1.8億元善款全用於受災者

明扬爆炸案将届满周年,社会捐助逾新台币1.8亿元善款,屏东县府16日召开救助金专户委员会,800多万余额决议再分配给罹难者与受伤者,专案捐款全数分配完毕且用于受灾者。

屏东县政府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针对明扬爆炸案,社会捐助的新台币1亿8843万2998元善款,依屏东县救助金专户委员会决议全数用于扶助关怀及协助受灾者生活重建,经陆续执行后,余额尚有824万3168元,16日针对专案捐款召开第6次救助金专户委员会议。

会中决议再依ISS外伤严重程度分配,比例为重度30%、中度30%及轻度40%,分配金额采无条件进位至百位数,不足金额6832元则由社会救助金专户非指定用途支应。分配予每名罹难者32万9800元、重伤者每人29万6800元、中伤者每人11万4200元及轻伤者每人2万1100元。

社会处统计,有关扶助金拨发,加上此次会议决议再加发的金额,罹难的4名消防人员每人共获1151万1800元、罹难6名民众每人550万800元,总计7905万2000元。

伤者中属消防人员身分重伤者共1141万1800元、中伤者749万8200元、轻伤者每人94万9100元;一般民众为重伤者每人394万800元、中伤者每人167万7200元、轻伤者每人26万7100元,总计8740万9000元。以及义肢500万、义眼38万。

另外,第一时间避免伤者生活陷困,发放712万元慰助金;罹难者及重伤者子女共15人教育资助金,采信托方式办理计785万870元;法律服务计使用74万7960元、法律扶助计88万元;心理复原则运用中央经费,未使用此捐款。

社会处表示,拨发依循之前作业办理,从简从速,有关明扬案捐款运用与会议纪录,相关资料皆公告于县府社会处网页中「重大事件」(网址:https://www.pthg.gov.tw/planjdp/News8.aspx?https://www.pthg.gov.tw/planjdp/News8.aspx?n=A1D356680F360D75&sms=10AA0931760352A5)。

屏东科技产业园区内明扬公司在民国112年9月22日傍晚,发生大火气爆案,酿重大工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