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有奖作品征集,现金证书等你来拿!

关于平远县群众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县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建设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进一步加强文化赋能“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发挥文艺引领作用,繁荣我县群众文化事业,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县群众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赋能“百千万” 谱写新篇章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平远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平远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平远县文化馆总馆及各镇分馆

三、评选范围

(一)艺术类别:戏剧(含小戏和小品)、曲艺、音乐、舞蹈四个艺术门类。

(二)作者条件:作者必须是平远藉或在本县居住、工作的非专业创作人员。

(三)作品条件:参评作品必须为新创作且未获得过市级、省级及以上奖项。

四、作品要求

(一)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导向

作品艺术性、思想性兼备,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通过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多种形式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歌颂新时代、歌颂幸福生活。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创作,创作的作品要真实、贴近生活,做到有温度、有深度。作品要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二)准确把握群众文艺作品的创作主题

围绕“百千万工程”、苏区融湾、“三产融合、三产齐飞”等中心工作。关注当前平远的产业发展、园区建设、营商环境、城乡面貌及优企惠企政策措施等典型人物、感人事迹和当前社会聚焦的现实热点题材。围绕重要的时间节点和“五个一工程”,注重非遗文化的传承和发扬,结合提炼一种“平远精神”、创作一首“平远县歌”、制作一个能够代表平远的宣传片等方面开展主题文艺创作,讲好平远故事、传播平远声音、展示平远形象。

(三)找准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方法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根群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以作品表达人民心声,用心用情用功抒写人民、描绘人民、歌唱人民。创新内容、形式、手法,将观念和手段相结合、内容和形式相融合、各种艺术要素和技术要素相辉映,增强艺术作品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创新。

五、评奖办法

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分类评选:戏剧类、曲艺类、音乐类、舞蹈类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并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征集作品一律用三号仿宋字体,注明“平远县文艺作品征集”,并且在第一页左上角注明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及联系电话,否则当无主作品处理,不纳入征集范围,责任由作者自负。

(二)此次征集作品评审情况将在投稿截止日期一个月后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

(三)应征作品要求原创作品,曾参加过作品评奖、获奖或已发表(出版)的作品不属此次征集范围。如出现作品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著作版权等法律纠纷问题,一经查实,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征集资格并追回奖金和奖证,一切法律后果概由作者本人负责。

(四)所有应征作品在评奖后主办单位有权选送市、省参加群文作品评比或演出,如获梅州市级以上奖项,相关奖金、奖证归作者所有。

(五)征集作品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七、投稿方式及投稿截止时间

(一)所有征集作品均发送电子作品文档(投稿时间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作品稿件电子文档格式为word文档或扫描图片格式(jpg)。

(二)投稿邮箱:pyxwhg@163.com。(三)投稿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齐德

电话:0753-8824490

地址:平远大道南97号文体中心二、三、四楼

来源:平远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