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G》吴岱豪维持一级恶犯 裁判报告认定没用「手」

吴岱豪(右)当时跟罗宾生爆发冲突的混乱场景。(高中体总提供)

针对2月12日发生的新竹攻城狮吴岱豪用球砸到桃园领航猿罗宾森头部冲突事件,PLG联盟18日给了裁判报告,确定吴岱豪是用球砸对方,并非用手肘或出手打中对方头部,所以维持一级恶性犯规的原判,无须升级二级恶犯,裁判也坦承漏吹宋宇轩的挑衅动作,应该给予技术犯规才对。

以下是PLG官方在社群公布的裁判报告内容,『1.裁判所做出的判断(裁量权)是基于规则精神及现场状况。因现场情势紧张,极有可能冲突扩大,因此裁判从严认定:所有不必要之接触及可 能之挑衅行为皆给予技术犯规(T),其中高国豪拉罗宾森衣服之(T)(可以吹(T)也可以吹 (U)),而罗宾森推开高国豪的(T)也是依据上述原因。林宜辉有对罗宾森做出挑衅动作,亦判一次技术犯规(T)。

2.吴岱豪用球砸罗宾森的动作,裁判判定夺权犯规取消比赛资格。

3.罗宾森先后被吹判一次(U)及一次(T),根据规则第36.2.3当球员被判一次技术犯规和一次违反运动精神犯规后,在剩余的比赛时间中,该球 员应被取消比赛资格。因此,罗宾森被取消比赛资格。

4.唯宋宇轩的挑衅动作也应被判定一次技术犯规(T),属裁判漏判。

5.赛后联盟召开审判委员会议(由该场场控委员:郭正煜、该场主裁判:洪永昱、裁判长:林锦龙等三名组成),于24小时内做出裁决, 经检视吴岱豪用球砸罗宾森的动作,并非用手肘或出手击中颈部以上,裁定为一级恶性犯规,按联盟规章规范「审判委员会议」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不得再行上诉。

6.在此冲突事件中,裁判的首要工作乃是:(一)不让冲突事件扩大(二)恢复球场秩序。针对以上二点该场执法裁判皆能达成。唯因场面混乱,又希望能尽速恢复比赛的情况下,出现漏判宋宇轩挑衅动作的(T),此乃属挂万漏一。联盟裁判部将此情事考核中登记申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