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杀了我之死!婆家不起诉 检方一句「责无旁贷」泄内情

张女在2020年8月间于脸书写下251字遗言,指控「婆婆杀了我」后轻生,帐号已转为纪念帐号。而后张父指控婆家涉嫌不作为杀人、加工轻生等罪,检方侦结,认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翻摄当事人脸书)

张姓女子去年8月间在脸书以「我婆婆杀了我」为题发文后轻生,一度引起社会大众讨论,张父指控郑姓先生、林姓婆婆涉犯不作为杀人、加工自杀等罪。经士林地检署调查,检方认婆媳间确有嫌隙,对其死亡结果责无旁贷,但其亲友在张女生前均无从得知轻生念头,无法以此结果认定触法,最终予以不起诉处分。

张父以女儿的贴文主张,张女在2020年8月9日曾在个人脸书写下251字遗言,指控「婆婆杀了我」、「不是想死,是活不了了。三不五时的言语霸凌,说错一次话,就无视你、恐吓你。」等语后,张女旋即于同日轻生;张父控诉,女儿向来生性乐观,但郑姓先生、林姓婆婆等2人任由女儿轻生时痛苦挣扎,故意听不到异常声响,又放弃急救,涉犯不作为过失致死、帮助自杀、不作为杀人罪等罪。

检方指出,透过张女生前的讯息看来,无从认定有透露轻生的念头,且案发当天张女的房门紧闭,屋内开冷气,也无法听到房外的声音;而死者陈尸位置,与墙壁有一段距离,并不会碰触发出声响,在3楼较为里面房间睡觉的郑男、林妇听不到声响,认定张父臆测女儿轻生时,同住家人会被吵醒,2人见死不救与经验法则不符。

处分书提及,救护员到庭具结证称,事发当日赶赴现场时,发现死者已明显死亡且有尸僵,虽向家属传达已不需急救,但张女的家属仍坚持为之,因此救护员便持续实施CPR,直到高级救护队员到场判断,再向其家属解释后,其家属才终于接受死亡事实,放弃急救。

处分书指出,婆家的人长期相处在一起确实有嫌隙,于情于理对于死者的轻生结果均责无旁贷,然娘家的亲朋好友,迟至死者在脸书发表贴文前,均未能探知死者有自杀想法而即时伸出援手,心中憾恨可想而知,但仅凭自杀的结果难以认定郑、林2人触法。最终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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