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以上交通死伤为机车肇事 并行机车及道路政策

文/新境界智库提供

台湾每年有 3,500 人以上死于道路交通事故,是 921 地震死亡人数的 1.5 倍,受伤者更高达 10 万人以上。其中,骑乘机车者之死伤占七成以上;大专生每年因机车车祸死亡将近两百人台北市车祸死亡者中有 45% 小于 30 岁,种种面向的统计数据显示机车交通事故社会的重大影响,在少子化的趋势下,更是对我国下一代的严重折损,不可小觑。

交通部统计处公布2013道路交通事故肇事统计,机车为榜首。(图/交通部)

过去许多交通专业者认为机车会是一个过渡的运具,随着经济的成长,汽车自会取代机车,但事实证明,机车并未随着小汽车的成长而减少。全国现有机车约 1500 万辆,平均 1.5 人即有一部机车,并以 2.6 %的年成长率持续成长。机车的持有与使用成本皆不合理地低于其他交通工具,导致其成长明显排挤公共运输绿色运输的正常发展。

现行的道路设计规范多沿自国外以小汽车为使用主体所订定的标准,并不尽然适合台湾大量机车与汽车共同使用道路的交通情况,再加上交通专业者的忽略,造成机车使用者往往缺乏适当合理的使用环境,而汽机车使用者之间也缺乏明确的规范与彼此礼让之情,使得各种交通动线冲突不断,徒增事故的发生机率,机车族不平之鸣更时有所闻。

▲现行的道路设计规范多沿自国外以小汽车为使用主体所订定的标准。(示意图东森新闻资料画面

在社会整体疏忽下,不仅令机车持有与使用成本相对偏低,更放纵机车骑乘风险持续高涨,例如机车考照前不需学习,亦无路考,任由初学者在道路竞技场中拿生命去学习。机车的高伤亡率除了造成许多白发送黑发的悲剧外,国家生产力的损失、医疗照护及生活品质低下等社会成本合计更高达 3800 亿元以上,占我国 GDP 3% 以上,而这些成本也未让肇事者从其保险费率中适当反映。

缘此,我们建议行政部门应作为,由简而繁,应依序推动:

1. 加强科技执法,遏阻危险骑乘协请警政署开放普遍架设在干道与路口的监控相机,即时举发动态违规驾驶行为。相关录影画面亦可供道路车流管理和交通工程设计参考。

2. 大型车辆车身应全面改进反光标识,并加装车底防卷护栏

▲机车穿梭横越汽车车阵中,也产生许多车祸肇事。(示意图/东森新闻/资料画面)

3. 正视机车的安全问题,检讨道路工程设施合理性行政部门应扬弃过去认为机车是一个落后,会自动消失的想法。从机车使用者特性、使用需求(数量)、操作行为、汽机车互动样态等面向,彻底检讨现有交通工程设施之合理性,如道路车道分配、路外机车停车场的兴建等,以提供机车安全使用的空间

4. 检讨机车考照制度现有汽机车考照制度仅着重于考核基本操作技术,尚无法提供初学者上路所需的安全驾驶能力。如各项法规的认识与应用;可能面临的危险情境与应对之道。部分监理所虽已体认此一课题,在现有制度下额外提供一些教育宣导服务,但缺乏制度性的支持,其内容与成效仍有待评估。

5. 建立保险费率与车辆保养检验行车事故记录的连动机制由机车事故之社会成本研究可知,机车事故所衍生大量的医疗照护社会成本并未适切反映由当事人负担,并改变其行为。借由保险的机制将这些外部成本内部化将是未来的重要方向。经建会应速协调交通、财政与卫生部门,共同研商建立保险费率与车辆保养检验暨行车事故记录的连动机制。

6. 开放事故资讯,鼓励肇事行为研究政府交通、警政、卫生部门亦应在剔除个人资料后公开肇事资料供学术单位研究,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以深化机车安全之环境与行为研究。

7. 合理反映机车使用成本,健全运输市场结构交通主管机关理应正视机车为交通系统的一员,在提供安全合理的使用空间时,亦须同时要求比照其他私人运具负担相对的义务。如使用牌照税、停车收费等。借此引导民间业者愿意投资兴建机车路外停车场,回复都市公共空间应有的活动功能,并使绿色运输与大众运输有合理的发展条件。

8. 推广都会型电动机车,藉降速提高交安交通事故往往来自车速太快,都市地区公共交通工具选择较多,不宜长程通勤或飙速驾车,政府现推动之电动机车,不必标榜其性能不亚于传统机车,应视骑乘需求,提供地域性差别产品。交管单位再配合对适于都市环境,无污染之电动机车(或电动自行车)给予优惠停车诱因,当可推广较慢速、较安全且友善环境真正的绿色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