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自行车上路 慢车不抢快保平安

台中警察局交通大队提醒,骑乘行车在在设有两段式左转的交叉路口,一定要依规定两段式左转;不须两段式左转的路口,建议尽量以两段式左转的方式左转弯。(台中市警局提供/冯惠宜台中传真)

近年来随着YouBike盛行,使用自行车当作交通工具的人也越来越多,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队提醒,自行车属于慢车,应该骑乘在道路的「慢车道」、「自行车专用道」或设有行人及自行车专用标志人行道上,另行驶到设有左转专用号志路口时,应依两段方式进行左转。

交通大队指出,慢车行驶在道路上会出现一些路权弱化问题影响路人安全与权益,在路权方面,自行车行驶到设有左转专用号志的路口,不能直接进入快车道到左转专用道等候左转,也不可以由慢车道直接左转;而在设有机慢车优先道路段行驶时,机车可以进入外侧快车道行驶,但自行车只可以在机慢车道行驶,这对自行车而言,路权就相当弱化。进而,当遇有路边违规停车而驶入快车道时,自行车也可能构成违规行驶快车道。

自行车属于慢车,应该骑乘在道路的「慢车道」、「自行车专用道」或设有行人及自行车专用标志之人行道上,不可恣意骑上骑楼及人行道。举例来说,道路上划有10公分快慢车道分隔线,自行车仅能在快慢车道分隔线右侧慢车道范围内行驶;若在未划设慢车道之道路,自行车应靠右侧路边行驶,可利用15公分路面边线以外范围行驶。另行驶到设有左转专用号志路口时,应依两段方式进行左转。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长杨源明特别呼吁驾驶人,骑乘自行车在在设有两段式左转的交叉路口,一定要依规定两段式左转;不须两段式左转的路口,建议尽量以两段式左转的方式左转弯,且停等时要注意停等区域是否会与同向直行车产生冲突

除了应注意上述事项,转向或转弯时应转头回看邻车与后方车辆状况、并应使用手势示意转弯方向、夜间应穿亮色衣服并开启头灯,以提升自己的能见度。养成遵守交通规则及正确的使用道路概念,酒后也切勿骑乘自行车,预防潜在的危险因素,降低事故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