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堵瓦斯外泄紧急应变慢半拍 基市府重罚业者35万元
基隆市长谢国梁(左)13日表示,针对七堵工建路瓦斯外泄部分,将依《天然气事业法》重罚业者35万元罚锾。(徐佑升摄)
日前七堵工建路瓦斯外泄起火事件,基隆市长谢国梁13日表示,欣隆天然气公司于事故发生时反应慢半拍且缺乏紧急应变措施,将依《天然气事业法》第16条及第60条规定,重罚欣隆公司新台币35万元。
谢国梁认为,天然气为中央特许事业,尤其涉及民生与重大公共安全,当年2014高雄气爆事件殷鉴不远,业者更应以最高规格标准进行营运。然而经过市府调查确认,欣隆公司于12日17时事故发生当下接获通知,却迟至21时才发现,该泄漏管线虽属于民国68年的旧管线,目前却仍通气使用,在加大关闭之规模后,才彻底解决起火问题,不至于让灾害扩大。然而欣隆公司态度消极且未能积极尝试各种防护民众安全之措施,让数百位市民及警消人员置身险境,因此予以重罚。
谢国梁说明,开罚依据为《天然气事业法》第 16 条「输储设备有引起灾害之虞时,天然气事业应即采取必要之处置或改善措施。」、「输储设备附近发生火灾或其他非常灾害时,天然气事业应立即指派技术人员携带显明标志施行防护;必要时,并得停止一部或全部供气,或拆除有危险之虞之输储设备。」等规定。若有违反,依同法第60条规定,可处新台币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并通知限期改善。
公务处处长陈耀川表示,业者相关的老旧管线图资必须全面数位化更新建置,同时需要增设紧急联络人与相关紧急应变SOP流程,以避免相关事故再度发生。谢国梁也强调,未来无论是管线、水电能源等施工开挖部分,都应予以提早一周前公布,不可以临时通知,影响民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