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棒棒堂男孩」诈女网友250万元 法官判他要坐牢

前「棒棒堂男孩」诈网友250万元 ,被依诈欺取财罪判囚2年,另得易科罚金的有期徒刑3月(示意图,达志影像)

前「棒棒堂男孩」团员王劲中遭起诉,透过网路交友软体向3名女网友,以感情上之信赖及不实之理由,诈骗250万多元,王男辩称是民事纠纷,但台北地方法院不采信,考量他犯后矢口否认犯罪,依诈欺取财罪判囚2年,另得易科罚金的有期徒刑3月,可上诉。

检方起诉,王男在2019年间,透过网路交友软体结识女网友后,先隐匿其真实身分,虚与她交往后,捏造「需款借口」所示之不实理由要求她交付金钱作为投资、借款,她因此误信为真而陷于错误,给了139万多元,王男再以此方法欺骗另2名女子。

台北地院斥责王男开庭时时常未到或迟到,经法官多次劝谕告以到庭义务,他还说「迟到总比不到好」等语,可见他对于法律制度、应循遵守之诉讼程序漠视、傲慢之犯后态度,判刑2年及3个月可易科罚金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