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市大安分局小队长栽枪逼改口供 二审判7年徒刑
前北市大安分局小队长栽枪逼改口供遭重判7年(示意图,达志影像)
前台北市大安警分局侦查队小队长赵俊明,4年前为求办案绩效,竟涉嫌「栽枪」给吴姓男子,还逼吴男改口供。此事后来被人PO网,赵的犯行因此曝光,台湾高等法院驳回赵的上诉,依非法转让可发射子弹具杀伤力之枪枝罪等罪判刑7年。可上诉。
起诉指出,赵俊明2020年5月查获董姓男子拥枪案,以协助减刑为条件,吸收董男成为线人,2021年3月间,董男告知吴男想要买枪,赵竟表示可提供枪、弹,让董男以8万5000元价码约吴男出来交易。
3月16日晚上,董男先将赵提供的改造手枪、6颗子弹放在吴男住处附近,确认吴男取走后,董男再联络吴男碰面确认,吴男不疑有他赴约,才一抵达现场,赵俊明就率队上前逮捕吴男。
吴男到警局受讯时,被赵俊明威胁不能供出枪弹来源,同时又以协助减刑为由,威胁利诱吴男配合说出枪弹是向「凤梨」购买。由于董男担心被出卖,请朋友把他和赵的LINE对话PO上网,全案因此曝光。
高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赵男虽否认犯行,但依据证人证词及相关资料,认定他犯罪事证明确,考量他身为侦查队小队长,为获取查缉枪砲绩效,严重侵害人权,破坏民众对于司法机关之信任,危害社会治安甚钜,再考量被告矢口否认犯行,犯后态度非佳,重判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