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市万华分局员警收贿2万包庇赌场 判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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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前担任台北市万华分局侦查佐的陈昀宁,收2万元贿款包庇赌场一审将他依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刑7年,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认为量刑过重,改判刑5年4月,褫夺公权3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昀宁在2013年9月2日下午8点,在台北市青年路一家咖啡店内,收受业者交付的2万元,并允不予侦查对方纵容他们营利供给赌博场所、聚众赌博的犯罪行为

更一审考量陈昀宁为图个人私利,明知业者在万华分局辖区经营赌场,竟向赌场业者收受贿赂,而违背职务不予侦查,足使人民丧失对于国家公务机关公正执法信赖,严重破坏公权力执行之威信,判刑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