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赌站隐身机车行 桩脚「抽头金」半年获利逾26万

台东林姓女子以机车行作为掩护,暗地经营签赌站收取签注费,半年内获利逾26万,犯图利聚众赌博罪,处有期徒刑5月。(本报资料照)

台东林姓女子曾因赌博案件论罪,去年从操旧业,以机车行作为掩护,经营「今彩539」签赌站,赚取俗称「抽头金」的签注金,半年内获利逾26万元,台东地方法院依图利聚众赌博罪,处有期徒刑5月。

林姓女子于台东市经营机车行为业,去年3月起与LINE暱称「小君」之人合伙,以机车行作为据点设立签赌站,由小君担任「组头」,终局承担赌博损益风险;林女则是下游「桩脚」,负责签赌站营运,利用LINE通知赌客前来下注或电子通讯签赌,再将签赌资料转知小君,并从中每注抽取新台币5元的签注金,俗称「抽头金」。

签赌站以「今彩539」为赌博方式,由赌客任择「二星」、「三星」的组合模式选择号码下注,每注签注金80元,再依台湾彩券「今彩539」的开奖号码作为兑奖依据,中奖彩金各为5300元、5万7000元;倘所选组合均未中奖,签注金即归组头所有。警方去年9月23日晚间前往搜索,扣得手机2支、签注单1批、统计本4本。

台东地方法院审判时,林女称,十几年前有被抓过一次,之后身体不好就没有再做了,直到去年3月有客人来修车时说可以做,才又开始做;另坦承有抽头金,周一至周六都有开站,每日赚取1、2000元,估算犯罪所得总计26万5520元。

法官念在林女犯罪后坦承犯行,态度堪可,且距前次犯行已有相当年日,审酌一切情形,依图利聚众赌博罪,处有期徒刑5月,并科罚金新台币3万元,徒刑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