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11万停车费照领车 市府祭新规

台中市议员李天生(中)6日质询指出,台中市路边停车费欠费累计已突破2亿元,质疑交通局催讨不力。(陈淑娥摄)

开车出门最怕一位难求,台中市府建置不少停车位,但市议员李天生6日指出,台中市路边停车费欠缴累计突破2亿元,质疑交通局无力催讨;更扯的是,有人欠费达11万元,未缴清竟能将扣车领走。交通局长叶昭甫表示,《台中市公有停车场管理自治条例》正展开修法,未来须缴清后才能领车。

李天生昨天在交通地政业务质询指出,台中市停车费欠缴费用,从2017年前累积金额为1.4亿余元,至2023年底已达2.2亿余元,由于停车费收费不高,交通局也提供「线上缴费」等多项便民服务,为何还有如此高额欠费?质疑催讨不力,他要求交通局针对欠缴车辆进行通报强制拖吊,以有效解决停车费欠缴问题。

李天生说,更离谱的是,欠缴停车费排名第1名的金额约11万9000多元,车主竟然只要缴交1张20元的停车费,不用全部缴清,就可从拖吊场将扣车领回,剩下的欠款市府还得办理催缴或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相当不合理,要求市府正视解决。

台中市停车管理处长卢佳佳表示,执行强制拖吊后,依现行《台中市公有停车场管理自治条例》,车主只要缴交1张停车罚单即可领车。叶昭甫指出,目前已提送修改《台中市公有停车场管理自治条例》第11条,未来民众因积欠停车费而有依法拖吊情况,须将积欠的停车费全部缴清后,才可以领车。

交通局说明,台中市停车费到缴率约为99%,停车欠费年平均约1409万,欠费占收入比约0.93%;为持续积极追缴欠费车辆,除停车费催缴作业外,针对大额欠费车辆也注记汇入开单员PDA并优先通报拖吊,并对车主采取行政强制执行,以维护政府债权。

据交通局统计,近5年内积欠停车费及工本费前5大车主金额,依序为蔡姓民众11万9035元、张姓民众11万685元、徐姓民众9万9509元、刘姓民众8万8015元及赵姓民众8万5860元,5案均已函送法务部行政执行(分)署执行,且核发凭证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