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友大楼火警指挥官不起诉 殉职消防员家属不能接受

立委王婉谕今协同殉职消防员家属、委任律师陈孟秀、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召开记者会(王婉谕办公室提供)

位于彰化火车站附近的乔友大楼去年6月30发生大火,造成4人死亡,其中包含一名为了救火而因公殉职的消防员。立委王婉谕今协同殉职消防员家属、委任律师陈孟秀、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召开记者会指出,尽管监察院调查报告及灾调会报告皆一再指出,本案指挥体系及相关人员的违法疏失,但地检署仍做出不起诉处分,家属及委任律师无法接受。

王婉谕说明,在乔友大楼火警当中,有许多「人为」的因素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殉职消防员家属去年针对旅馆业者及指挥体系的消防人员提告过失致死。然而,尽管监察院调查报告及灾调会报告皆一再指出,本案指挥体系及相关人员的违法疏失,彰化地检署却仍在历经将近一年的调查后,针对数名现场指挥官作出不起诉处分,而不起诉的理由竟包含:被害人罹难是因为「现场火势太大、大楼温度过高」、殉职的消防员「自己没有及时撤离火场」等,家属及委任律师无法接受。

殉职消防员的父亲陈贵森表示,对于此次不起诉的处分感到相当不服,消防体系中的带队官、指挥官,没有持续接受训练,才是消防系统最大的问题。陈爸爸认为,在这次火灾现场,大队长、指挥官、带队官及旅馆业者都有责任,但带队官抛下包含陈志帆在内的六名队员自行脱队,却得到不起诉的处分,难道是在鼓励其他的带队官,遇到事情要先跑吗?

陈孟秀则指出,去年11月之所以陪同家属到彰化地检署提出告诉,在提告过程中,提出相当多证据,包含消防局、内政部及监察院的调查报告,都已明确指出带队官未落实「三层安全管理机制」、「同进同出原则」;而现场的火场指挥官以及总指挥官,在现场没有积极统整现场资讯、指挥调度不当、没有依照相关作业规范编制「快速救援小组 RIT」,才是造成陈志帆受困于火场中长达 6 小时,却等不到救援最终身亡。

陈孟秀质疑,检察官如此的处分,是在指责火场第一线的消防员,最终没能被成功获救都是自己的错,却对带队官的自行脱队,指挥官的失当责任视而不见。陈孟秀指出,陈志帆是十年来第42位殉职的消防员,然而我国对于消防体制的改革仍未上心。陈孟秀表示,接下来将对不起诉处分提出再议,希望法律应该成为每一位英勇消防弟兄的后盾,而非压垮第一线基层消防人员士气的最后一根稻草。

王婉谕表示,遗憾检察官没能看到带队官的临阵脱逃、指挥调度的失灵、紧急救援的失当等,才是让殉职消防员未能平安结束勤务的原因。她指出,消防体系应发挥应有功能,让未来每一名出勤的消防员,真的都能平安完成每次的勤务,希望不要再有「今日公祭、明日忘记」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