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轻信坊间传言 新增未登记工厂中市将依规停止供电供水

新增未登记工厂中市将依规停止供电供水。

新修正的工厂管理辅导法将未登记工厂分级分类管理,明定105年5月20日后新增未登记工厂应即依法停止供电、供水及拆除。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呼吁中小企业主勿轻信坊间传言,趁假日或连假期间私自增建农地违章建筑作工厂使用,或听信不肖业者推销现阶段进驻农地工厂可以合法化,目前台中市辖内经经济部列管新增未登记工厂计27家,其中3家停止供电、供水、1家强制拆除,其余21家已配合迁(关)厂、2家勒令停工,查处率达百分之百。

切勿轻信坊间传言-新增未登记工厂中市将依规停止供电供水。

台中市政府执行未登记工厂停止供电供水作业。

经发局说明,未登记工厂无论是105年5月20日以后新增建筑物,或是105年5月20日以后才迁入既有违规厂房者,均属工厂管理辅导法规定的「新增未登记工厂」,倘经查获违规情况属实,经发局将依未登记工厂停止供电供水作业程序办理,并通报土地、建筑管理机关依规拆除。

经发局提到,为保障辖内公共安全、维护社会安宁、防止环境污染、遏止未登记工厂泛滥并导正经济秩序,台中市由工业、环保、消防、土地、建筑等主管机关组成「台中市政府未登记工厂联合加强矫正小组」,每周办理至少三次联合稽查,针对民众陈情及其他机关通报工厂违规案件查处,截至今年10月底止,共稽查354家次,查获174家确属未登记工厂,限期补办工厂(变更)登记67家、勒令停工91家、裁罚16家,总裁罚金额48万5000元。

台中市政府执行新增未登记工厂拆除作业-拆除前。

台中市政府执行新增未登记工厂拆除作业-拆除后。

经发局举例,先前经济部列管雾峰区文化段有二间从事塑胶制品制造业的未登记工厂,经「台中市政府未登记工厂联合加强矫正小组」联合稽查,发现其为新增未登记工厂,经发局随即勒令工厂停工,后经复查发现该等工厂仍未停工,遂依工厂管理辅导法执行停止供电、供水后,移请建筑管理机关依规拆除,现场已完成拆除作业。

经发局再次重申,针对105年5月20日以后新增未登记工厂,依经济发展局工厂管理辅导法规定,倘查获确属新增者,经勒令停工而未停工者,经发局将依法停止供电、供水,绝无宽待,呼吁业者及地主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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