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民党:能源税应由政院主导 生产、消费两端课

亲民党团总召李桐豪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亲民党立院党团总召李桐豪17日召开记者会表示,能源税涉及能源、环保、产业政策,立法方向应外部成本内部化,并建立碳交易机制,并且应交由政院主导,否则可能重蹈证券交易所得税修法的覆辙

行政院财经系列会议18日将讨论能源政策,李桐豪表示,能源税牵涉广泛,不应该单由财政部决定,应该由行政院主导。他说,能源税是先进国家遏阻全球温室效应、提高能源效率指标政策,台湾现行税制油气货品货物税,但税率按碳含量课税,而同具排碳量的煤、天然气产品却免税,这样的税制设计反而「耗能增碳」。

李桐豪表示,亲民党版的能源税主张依照现行税率和单位能源含碳量来订定税率,共分五阶段逐步调整能源税,第一阶段每公升汽柴油加征约新台币0.5元,其后逐步依含碳量将外部成本内部化,促进节能减碳;课征能源税后,税收将从现在的1831亿元增加为3521亿元。

李桐豪说,开征能源税涉及相关法源与税制结构总计须修改及增订9项法令,包括货物税、公路法、使用牌照税法、所得税法石油管理法、再生能源发展条例、能源管理法、市区道路条例、温室气体减量法。

他也说,财政部目前仅提出整并货物税、增加碳税,其他税法都不处理,完全看不出改革诚意,根本是「便宜行事又缺乏配套」的政策,完全看不出改革诚意。

李桐豪最后指出,政府应同时建立能源税与碳交易机制,让能源密度高的产业,可适用于碳交易机制,免征能源税。另外,亲民党版本检视相关法源与税制结构,推行「通盘考量、配套完整」的能源政策改革,包含免征部分货物税、取消汽燃费、石油基金费用等约1800亿元,降低综所税及营所税等约1200亿元,有效降低产业与民生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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